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谌仲走向前来,他不知道南歌子为什么会站在这里,刚要开口询问,却见房门开了。
走出一位三十左右岁的风韵女子,这女子不施粉黛,面色却红润异常,虽穿着不甚华丽,却显得雍容华贵,一张风韵犹存的脸颊上挂着一抹淡淡的笑容。
这笑容有些威严,也有些沧桑,也只有经历过大起大落的人,才会有这种笑容,她就像是永远都不会倒下一样。
一个女子如果永远不会倒下,那只能说明有些东西在支撑着她。
万大家就是万大家,不是一个老女人,倒像是一个风韵犹存的少妇。
万大家颌首对着谌仲说道:“你就是谌仲?”
谌仲点头。
万大家继续道:“你琴抚的很不错?”
谌仲笑道:“也只是不错。”
万大家笑道:“不错就已经很不错了,你要知道,让我家阿歌称为不错,也实属不易。”
谌仲吐了吐舌头,不好意思道:“万大家虚夸了。”
万大家继续问道:“你是秣陵人士?”
谌仲道:“是。”
万大家道:“秣陵多文人雅士,瞧你一副书呆子的样子,倒也不假。”
谌仲笑道:“读书人不假,却不是呆子。”
万大家笑道:“你的确不呆,让我万花楼所有的姑娘都叫好的少年,绝不是个呆子。”
万大家说完大步走向前来,朝着谌仲继续道:“今晚有阿歌的大场,你便为她抚琴吧。”
谌仲点头,然后万大家便迈步朝着前厅走去了。
南歌子见万大家离去,笑着对谌仲说道:“你好像有些紧张。”
谌仲苦笑道:“万大家的气场太强。”
南歌子笑道:“她的确是个女强人。”
谌仲点头,道:“能够支撑起万花楼的女人的确能够称之为女强人。”
………………………
……………………………
南歌子的大场的确可称之为大场。
夜幕才降,整个万花楼已经鼎沸起来。
大场内座无虚席,无论达官贵人,还是江湖豪士,所有人都慕名南歌子而来,想要一睹其惊世的舞技。
当然也有人对南歌子的容貌抱有着幻想,希望这位神秘的女子揭下面纱,露出她那传闻的惊世容颜。
但幻想毕竟是幻想,也只能抱在怀中空想而已,因为南歌子从不会摘下面纱,无论任何人也不能够让她摘下面纱。
没有人知道这是什么原因,久而久之,也没有人去想摘下她的面纱去一睹她的真容了。
有时候将幻想始终放在心底,也许是更好的选择。
大场内喧闹异常,有的人品着酒显得略加急躁,急躁着为什么南歌子姑娘还未出现,有些人手中把玩着酒杯,似乎刚刚饮下去的那杯酒意犹未尽。
帘幕微启,南歌子终于出现了。
霎时场内一片寂静,所有人似都屏住了呼吸。
空气中只有呼吸声。
谌仲随在南歌子的身后,他的怀抱着蓝玉琴,那是凉音在后台亲手交给他的。
“我希望你能用蓝玉为南姐姐抚琴。”
“你要保护好蓝玉,它比我重要。”
而谌仲的回答却让凉音有些不解,因为他只淡淡的说了一句“没有什么东西,比人更重要。”
说了这句话后,谌仲便抱着蓝玉琴随在南歌子身后朝着大场走去。
空荡的后台只留凉音一个人,如果细心点便会发现,凉音的脸颊上已经布满了红晕。
凉音的也不知是喜是忧,她眨着明眸瞧着谌仲的背影,喃喃道:“我能将这句话理解成,我在你心中,比什么都重要么?”
想到这里,她狠狠的掐了掐自己的秀臂,嗔道:“你在乱想些什么。”
她心被暖意萦绕,就像是在寒冬的夜里喝上了一杯暖暖的热茶,周身说不出的欢喜舒服。
第26章 你若杀他 便先杀我()
南歌子掀开幕帘,缓缓的走去台中。
她向来走的缓慢,似是每走一步,都是经过深思熟虑。
大场内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南歌子的身上,没有人发现她的身后竟然还跟随着一个怀抱玉琴的白衫少年,等那白衫少年静静的坐到蒲团上放下手中的玉琴,调试音弦的时候,才有人注意到他的存在。
“咦?这少年是何人?”
“瞧那样子,莫非是南歌子姑娘伴乐的琴师?”
“凭他也配做南歌子姑娘的琴师?”
人群中似乎有人认出了谌仲,叫道:“我知道了,这是那日为南歌子姑娘抚琴的少年,这少年抚的琴的确不错,配上南歌子姑娘的舞,堪称一绝。”
“传说这少年得到了步奇才的赏识,怎会出现在这里为南歌子姑娘抚琴?”
“谁知道呢,能为南歌子姑娘抚琴,也是他八辈子修来的福分。”
场下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皆对这抚琴的少年充满了疑惑,但更多的却是欣羡。
能为南歌子抚琴,这的确足够让人羡慕和嫉妒。
谌仲轻轻的试了试弦,蓝玉的确是一把好琴,琴弦松弛正适,琴身纤尘不染,玉身晶莹剔透,棱角处雕刻的纹理更是讲究。
瞧着蓝玉琴,谌仲心下想:“一个喜欢抚琴的人能够得到蓝玉这样的好琴,的确会爱不释手,难怪凉音会将它视若生命。”
南歌子宽袖扬起,踱着轻步,绕场而行,随后朝着谌仲点了点头。
谌仲颌首,轻拨琴弦,清脆典雅的弦音顿时响彻大场之内。
只这一弦,便如荡漾山涧的清泉一般透澈,回味在众人的耳畔,几近绕梁,近乎传世。
他的手指在琴弦间不断的跳动,南歌子宽袖飞舞,裙摆飞扬,步伐时而明快,时而舒缓,娇躯时而如朝暮,时而如初阳,百态风姿,千重回味,就像是诉说着尘世的所有芸芸旧事。
没有人听过这样的曲子,也没有人见过这样的舞姿。
这首曲子伴着那支舞,就像是两个琴瑟静好的恋人一般,忘却了世人的眼光,摒弃了世俗的无奈,仿佛整个世界都变的空洞孤寂,只留他二人静静的抚琴轻舞。
粉衣蝶恋,粉纱丝衫的南歌子就像是一只彩蝶,迎着春日暖好的万花丛而展翅飞舞。
场内无人喧闹,无人喧哗,没人想要去打扰这美轮美奂的舞蹈,仿佛轻微的喘气声都让人觉得是对这场下二人的一种玷污。
大场二楼的角落里,一冰冷面孔的青衫少年似乎刚刚睡醒一般,他静静的睁开眼睛,冰冷的眼神盯着场下那抚琴和轻舞的二人,若有所思。
他桌上的酒杯是满的,酒壶内的酒也是满的,他好像来到此处并不是为了喝酒,只是为了睡觉。
在南歌子姑娘的大场中睡觉,的确是一件奢侈的事情,要知道,非千金不能进入南歌子的大场,可这青衫少年怎么看怎么不像有银子的样子,他是如何进来的?
他的腰间有剑,剑柄用破布条缠住,隐约透出柄尾的青色竹样,剑鞘是两个竹片夹线而成,这样的剑的确只适合当玩具,而不适合当做武器,因为武器是要杀人的,这样的竹剑能杀人吗?
也许能,也许不能,重点在于这把竹剑是在谁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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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罢舞停,谌仲缓缓的舒了一口气,这随性二曲的琴韵,好在没有出什么差池,否则他的脸面可就丢大了。
南歌子弯腰礼谢众人。
一侧观看的万花楼姑娘们吃惊的盯着台上的二人。
“阿仲的琴果然抚的极好。”
“南姐的舞也跳的极好。”
“这琴舞相合,当真是我万花楼的头牌大场。”
云柳眼睛闪着金光,呆呆的说道:“极好,极好。”
“哪里极好?”
“少年极好。”
“少年是谁?”
“我家阿仲。”
沉玉啐了一口,笑骂道:“阿仲何时成了你家的?”
云柳道:“此时不是,但以后会是。”
沉玉继续笑骂道:“少做你的春秋大梦了。”
云柳道:“梦想总是要有的,如果实现了呢?”
沉玉笑道:“梦完全靠想,也只有想,才能称之为梦。”
凉音却是未将二人的对话听入耳朵,她静静的站在大场外围,吃惊的瞧着场中的谌仲,她的表情有些呆滞,也有些迷茫,仿佛还未从刚才的琴瑟声中苏醒过来。
素柔独自坐在一侧,她手中虽然握着酒杯,却未曾饮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