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哂泄僭鄙矸莸拇碛�1200多人;此外,蔡定剑统计了过一个市的人大代表,干部代表超过了60%。2005年,在全国“两会”期间,中央党校教授王贵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针对我国各级人大代表中官员占70%的构成现状,也曾大声疾呼“代表中的官员之多是世界罕见的,人民代表大会不是官员代表大会!”
由此看来,近年来,我国各级人大中的官员人大代表比例逐步增高是不争的事实,此次之所以为媒体关注,是因为说话人郑国强的特殊身份………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他不过是体制内的皇帝新装中说“他什么也没有穿”的小孩。他部份地说出了“官员代表”在当前人民代表大会中的制度性困境。
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参政、议政的大会,是社会各阶层、各团体表达自己意见和利益诉求的机关,是选举和监督“一府二院”,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机关,“官员代表”过多,就必须挤占农民、工人和其他各阶层的代表名额,让他们的利益不能得到真正表达。郑国强就直言,“党员、官员往往囿于身份,没能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本来,现代社会大多数民主法治国家都是实行代议制民主,更多是“利益代表”而非“身份代表”,选民只要选出给代表自己利益的代表能在议会上为自己代言就行,代表不一定具有本阶层的身份。不过,官员代表却无法成为公众的利益代表,这其中原因姑且不说“选举制度没有真正的体现民意,有一些计划安排的成分,所以官员很容易得到代表的位置。”(蔡定剑语),也就是相当多官员不是真正由公众选举产生;更重要的是作为官员,他们处于社会管理者的地位,相对被管理者的公众来说有其特殊利益,在涉及许多公共事务时,他们的意见不能完全代表公众甚至与公众站在对立面,因此, “官员代表”的第一个制度困境是“代表不能”。
“官员代表”的第二个制度困境是,容易陷入“监督不能”。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中,人大代表一个重要职能是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维护公众的利益,确保政府依法行政。官员自身是行政官员或者司法官员,他们自身之间本身就是一个利益和意见的共同体,让他们去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等于是要求自己进行内部监督,“自己监督自己”,而内部监督早就为经验证明最软弱和最无力的一种监督方式,其监督成功只能依靠成员的自觉和道德的力量。这种“监督不能”特别体现在对上级官员的监督上,在现行体制下,官员受到上级官员的管理,官员的任命主要来自上级,那么下级官员要听命于上级官员;然而,在人大会上,上级官员往往面对着的是下级官员人大代表,由下级官员来审议他们的工作和监督他们依法行政,这种由上级官员管理与任命的下级官员人大代表怎么能理直气壮大胆地进行监督呢?对此,汉密尔顿早就作出过经典论述,他说:“就人的天性而言,对某人的生活有控制权,等于对其意志有控制权。”
“官员代表”既然面临二大制度性困境,那么当然要尽可能在人大代表中减少官员担当人大代表的比例,使代表成分更为合理。正如郑国强所说:“必须增加代表结构的科学性”。至于如何减少“官员代表”增加代表结构的科学性,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简单的是,在选举人大代表中,真正增加竞争因素,减少人为操纵因素,让代表真正来之于民;说难的是,一些地方政府领导人是否愿意痛下决心,真正推行民主与法治建设。
人大代表,你究竟代表谁?
据《信息时报》报道,在日前召开的2006年广州市人大制度研讨会上关于“人大代表选举中应引入竞争机制,控制‘官员’代表的比例和依法罢免消极作为的‘五不’代表”等的论题被拿上桌面讨论。从制度与组成上提高人大的监督力度与监督效率,这样的初衷确实值得肯定。但依笔者观点,其对人大问题的看法却只是几乎正中要害而已。
人大代表究竟代表谁?这个经年累月的老问题,我们却总是一次次当成新问题来研讨。在学术界已经几成共识,但在具体推行与操作上却总要明知故问地一次又一次研讨。代表兼职化之下,官员代表的问题只是表面文章。
大量官员(近几年又加上了一个先富阶层)端坐在代表席上,堂而皇之的表决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这种“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在一次次研讨中让民众变得麻木,也让官员代表们变得那么理所应当与泰然处之。我们不搞权力分立,但权力至少也要有一个分工吧?让官员回到被监督席,为什么在中国会这么难?到了现在,仍然还在小心翼翼试探性地去“控制”官员代表比例,而且还是在研讨!
事实很清楚,那么大比例的官员代表究竟在人大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仅仅不是鼓掌通过罢了!而且更可怕的是部门利益与官僚利益的一次又一次合法化!再加上那些原本是想“图个名”的先富阶层(现在恐怕是真正知道掌握话语权的重要性了),他们代表自身利益无可厚非,但是在普通选民利益代表严重缺位的情况下,这将是最大的制度不公。刻意抹杀人大代表的职业属性,一味强调虚幻的普遍代表性,不知是真的没有认识到,还是“利益决定屁股、屁股决定嘴巴”!
官员代表的问题,根子在于专职化长期议而不行。广州的研讨不乏真知灼见,虽未触及问题根本,但已然走在其他地区的前面。一个涉及国家根本制度的改革,需要一个区人大去考虑,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忧。
再来看所谓的罢免“五不代表”问题,笔者倒是觉得这个建议实在是打错了板子。兼职代表们在日常工作中都是身担要职,长官与老总如此众多,平日公务何其繁忙,怎么有时间有精力去筹划提案?即使愿意搜集提案倾听民声,经费又从哪里来?就算提案上来,所谓隔行隔山,一个人在一个行业是专家,在另一个行业就是最可怕的魔鬼,谁能保证提案的专业性与效率?兼职代表制度的最直接和最不合理的后果在于,议政效果的低下和“高度虚幻一致”之下的不真实民主。无怪乎放着那么关系国计民生的问题没有人提(没有人愿提?没有人敢提?!),却总是有一些“市花”“市草”之类的建议出来…制度使然!
现在的问题根本不是代表作不作为的问题!先不奢谈县以上那些非直选的所谓代表,就以基层代表为例,我们真正需要追问的是,这些代表是怎么产生的?他们究竟代表谁?如何从制度上保证代表有能力、有精力去真正代表民意、履行监督职能?“五不代表”的问题,在真正解决了这些问题之后才应该成为问责的标尺。。
人大代表究竟代表谁?不能仅仅是一次次追问,应该是改革与推进的开始。让书记回去好好地当书记去,让官员回到被监督席!
从制度上解决人大代表专职化设计,给人大的监督提供最起码的体制前提,才是解决人大问题的真正切合实际的开始。一直在外围隔靴搔痒,不光不能解决问题,久拖不决还会使问题的解决越发困难。
人民代表大会缘何开成了“官代会”?
首先,代表结构问题相当突出。数十年来,地方党委、政府及主要职能部门的主政官员,几乎无一例外地都被“选举”成了全国或省市人大代表。之所以如此,估计既与官本位根深蒂固有关,同时也存在某些“内部掌控”方面的原因。在这种政治惯性的推动下,历届人代会期间,话语权势必向官员代表倾斜。相形之下,由于平民代表人数极其有限,来自社会底层的“民声”也就难免不被大量八股般“官声”所淹没。
其次,平民代表诉求渠道不畅。会议期间,不少官员代表口若悬河,指点江山,且多以勾勒本地区、本部门“美好蓝图”,或巧妙的“表扬与自我表扬”为主。在这种语境中,原本人数就不多的平民代表,怎敢与同在一个组参加讨论的书记、市长唱反调,如实反映社情民意特别是群众疾苦呢?平民代表会上斗胆“放炮”,固然履行了做代表的职责,可在公开场合不给“父母官”面子,天晓得会由此造成什么难以预料的“后遗症”?
为避免人代会开成“官代会”,各级人大常委会应该做好这样几项工作:一是尽快调整代表结构,大力削减官员代表比例,适当增加普通群众代表数量;二是对代表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