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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能华听了老婆的这些讲座,很不以为然:“你也信这些八卦的东西?”
熊秋玉倒是没在意丈夫的语气,说:“我信不信没所谓,只是美国政府可是信得很。”这时,终于把晚妆彻底悉数扫干净的她,走了过来,和丈夫一起上了床。
房间里面的灯关了后,黑暗像淡淡的雾一样迷漫而来,又迷漫而去,熊秋玉抓住老公的手说:“我真讨厌自己的身体,再也不能为了生个传承香火的儿子了,晴晴生病的那段时间,让秀云与你生个儿子,你总是说没心情,现在晴晴没事了,你的心情应该好了吧。”
叶能华叹了口气:“你明明知道我只是把秀云当作个妹妹的,再说为什么一定要生个儿子呢?”
熊秋玉说:“没儿子,只怕我与你都成了叶家的大罪人了,你说你把秀云当妹妹,不说秀云没把你当哥哥,就说人家就三十大几的人了,还不愿谈恋爱,这不是你误了人家吗。你看秀云这么个人,不结婚真是可惜了。”
说完往老公敏感的地方摸了摸,这一摸竟然发现老公有了点反应,就整个身子猫一样地贴了过去。叶能华感觉老婆贴过来的体温,随手拉开了台灯。
台灯的亮度虽然显得很昏黄,但是还是让熊秋玉有点不适应,她把身体靠得更紧,一边磨蹭着给老公褪下睡裤,一边说,这么多年了,怎么老喜欢开灯呢?叶能华没说话,把她的衣服往上捞了捞,一口含住那女儿曾经的口粮,一边开始进攻老婆的下三路。
**顿时在夜色里如波浪一样的荡漾。
此时正沉醉在**中的夫妇,当然没有想到他们刚才讨论的宝贝女儿,也在暗自吃惊不已。
这次重生后的崔意唐,脑袋里突然多了很多莫名其妙的东西,有时候看一些东西,之前好像没接触过的,可是一接触,就会莫名其妙地突然冒出一些对这些东西的看法来。
那些东西来得莫名其妙,竟然好像是很对很科学,这莫非是重生后得到的特异功能?前世作为男孩子,他肯定也看过许多稀奇古怪的书,蓝血人的故事当然看过很多遍,只是从来没有往自己身上靠,要是知道熊妈妈这么怀疑的话,他说不定大半给自己一刀看看这血究竟是什么颜色呢!
……
早上六点钟,崔意唐早早醒了过来。
双腿往上一踢想一个空翻下床,却发现竟然只是小腿动了动,整个身躯依旧平躺在床上。
这时他才想起,重生后,灵魂的记忆虽然全部附身过来,那曾经修炼多年的功夫和体力却是留在了之前那个泥做的皮囊里。
只是,这水作的身体,实在太脆肉了点。不由苦笑起来,这事情有利就有弊,虽然重生后脑袋瓜子里多了很多自己没有想象的知识,那辛苦多年的功夫可随风而去了。
他也没如何担心,自己一直还保留上辈子锻炼身体的一些方法和打架技巧。
虽然目前的身体机能无法让他像之前那样轻易把对手放倒,但凭着之前的一些实战经验,战胜一两个平常人物应该还是不在话下。体力因为现在这具躯体这些年的卧床和不敢运动而处于零储存,这些还是最让崔意唐无法接受的,
而是,她现在的身体竟然是个女人,这可绝绝对对的让他差点崩溃。
崔意唐前世的经历很简单,就是习武和读书,别说交女朋友了,连和女孩子相处的经验都很少。印象中唯一一次和女孩拖手的经历,是春游时候一个叫春兰的同学差点摔跤时他一把抓住了对方。
回去后就睡不平静,当晚做了一个通宵的春梦,醒来时候内裤像被水冲过似的前面全湿了。
当然,要说对女孩子的身体一无所知那也有点矫情了。大学时他和宿舍的同学也看过一些**影片。欧美的、日本的甚至香港、中国的都看过,对女人的身体结构也算是很了解。
只是那是站在男人的立场旁观,现在让自己来收拾这个女躯体,那感觉完全不一样。比如他现在小便还是习惯站着,再比如他不会化妆不会擦粉不说,他竟然连那该死的衣服都不会穿,这该死的衣服自然是乳罩这类内衣了。
在床上穿了大半天,勉强把乳罩穿好,也顾不得是不是穿得平衡没有倾斜什么的。
由于穿这该死的内衣把他的耐心和稍微好一点的心情都磨灭了,所以他连锻炼身体都暂时省了。洗漱完毕后马上打开电脑开始恶补一些女性方面的知识。
幸好这次重生,让他的记忆力变得惊人地强悍,那些内容看得一目十行走马观花,但都记得清清楚楚。
吃过早餐后,华小天就登门拜访了。他今年19岁,是重山大学的大二学生,白皙的脸蛋配上1米76的身高,整个人有点玉树临风,也让人隐约想起他那少女杀手的称号确实自有其本钱。
华小天今天特意穿了一身休闲的阿尼玛服饰,头发难得地没涂什么东西,因此倒现出一些少年人的青春飞扬来。
在珍姐开门后,他微笑着向叶能华夫妇问好,接着向美丽可爱的叶映晴妹妹问好。这次他送给叶能华的礼物只是一瓶有点上了年岁的中品茅台。
嘴里自谦着说自己还是个学生身份,所以礼轻请伯父不要见怪。其实我们知道,茅台的产量一直有限,整个上海一年茅台的消耗量都超过茅台酒厂一年的产量,那整个中国有多少人喝茅台呢。自然这些冠以茅台相称的白酒中,多数是假货。
在一些边远县城,一些商店明确标明卖的茅台是假的,但是做起来很像真的。所以价钱也不便宜,顾客还是络绎不绝。
至于华小天给叶映晴带来的礼物更简单得多,那是一个打不倒的木偶。把礼物递给叶映晴时,他恰到好处的说,祝她如这个打不倒一样永远身体健康,青春美丽。
叶映晴接过华小天的礼物后,小手被轻轻拧了一下,脸自然热了起来。一瞬间,可把华小天看得有点心动了。心想,妈妈的,之前一直觉得这叶映晴一点也没女人味,现在病好了可真的漂亮起来了,看来女大十八变说得没错。
其实说来,华小天虽然号称一直在追求叶映晴,不过都是出于老头子的压力。
他觉得叶映晴不是自己喜欢的那种类型。华小天正是青春方艾,容貌家世都是上上之选,别说费心追求,主动投怀送抱的青春少女也不在少数。这样久了,自然对差不多年纪的女孩们没什么感觉。
他最近一年口味大变,注意力不再集中在通令女孩身上,而是对那些年纪稍微长一点的丰满女性很感兴趣。
所以对他来说,依照他现在的审美观,只怕是觉得面前这个伯母比她的女儿有吸引力多了。当然,这话是不敢说出来的。不然叶能华没打扁他,自己那看似老好人的父亲,说不定也踢上一脚。
当然,他也没想到,叶映晴的脸红完全和他想的不一样。
那是因为崔意唐这么多年来从来没被一个男人这么充满调戏味的拧了一把,心中只怕是呕心得要吐了。
虽然是周末,叶能华吃完早餐后与华小天打了个招呼很快就上班去了。
华小天就与伯母还有叶晴妹妹一起聊了起来,只是眼神总是忍不住往那该死的伯母身上瞟。然后心里又很紧张,越紧张越忍不住,就像作贼似的。
这么一来,竟然有了冲动,下体微微硬了起来,这说话间脸色就不太自然了。
这副光景落在崔意唐眼里,哪里不知道华小天现在的龌龊心思,顿时起了整治对方的念头。
他马上移了过去站在母亲身边,把手放在母亲的大腿上,和母亲说了几句话。大意是自己有点口干云云,熊秋玉白了女儿一眼,站起身来,又问华小天要喝点什么。
说完施施然进了客厅里面的小客厅。
等熊秋玉离身后,华小天才想起刚才的事情有点冒险,马上调整心态,开始扮演追求眼前人这个有前途的职业来。
两人聊了一会,自是没有什么共同话题,然后就尴尬地沉默起来。
眼看母亲还没出来,崔意唐看了看小客厅,就移到华小天身边坐了起来,她说:“华哥哥,听说你之前写了不少诗,不知道现在还记得吗?”
华小天脑袋大热,那时候听说叶映晴喜欢文学,为了方便追求,就对症下药地让朋友帮忙写了几首诗,准备用这个才情打动对方。
至于说抄那些著名诗人的作品,华小天可是小聪明得很,自然不会做这么猪脑的事情。只是那时候本来不是自己创作的,中间因为对方生病连表面的追求都没了。
那些大作可早还给创作者了,哪里还记得什么东西。
想了想,华小天急中生智,想起好像有两句话很好玩,就说了出来,“我情愿是你最难创作的诗句,每每在你嘴里无休止的翻动,痛苦又快乐。”
没想到叶映晴横了他一眼,说道:“华大哥,你其实是有诗人的天赋,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