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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不聪明-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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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他对面坐下。他顺手合上正在翻的书,平整的袖口妥帖地包裹着手腕,不见上次那对银色袖扣,今天是一对黑色的。他手边的这本书居然是鲁尔福的《佩德罗?巴拉莫》。

我指了指他的书:“这种书要阴天或者晚上看。”

“你不喜欢?”他反问。

 ̄文〃√

 ̄人〃√

 ̄书〃√

 ̄屋〃√

 ̄小〃√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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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载〃√

 ̄网〃√

“谁说的?这是我看过的最奇妙的小说。只有阴天看才最有氛围,你不觉得吗?”

“我倒认为天气这么好的时候正合适,可以减少一点阴霾的感觉。”

“少了这一点感觉,鲁尔福会不高兴的。”

“幸好他已经不在世了。”黎靖笑道。

少顷,他看着蛋糕碟问:“只有一把勺子?”

“说好请你吃,当然只有一把勺子。”

“我不介意跟你分享。”

“你是说分享蛋糕还是分享勺子?”

“除非你们店不介意我把勺子锯成两截。”他的嘴角弯成好看的弧线。

“除非你可以吃半截勺子。”我也跟着假设。

“不吃勺子也行,一起吃晚饭?”

“晚饭没问题,不过,改明天怎么样?”

“今天有事?”

        

“没事,”我决定邀请他明天参加和唐唐以及企鹅的晚餐,“是唐唐明天要跟她前男友一起吃晚饭,但又不想单独赴约,所以叫上了我。我怕尴尬,所以再叫上你,有没有问题?”

“你都开口了,我肯定不能拒绝。”他答得轻松,似乎并未多想。

“那就谢谢你了,让我不用一个人当电灯泡。”

谁知他又再邀请了我一遍:“别说得这么严重。如果非要谢我,今天就陪我吃晚饭吧。”

我忽然好奇起来,探究地看着他,问:“今天到底有什么特别?”

“也没什么特别,就是不想一个人吃饭。”他笑了笑。

“想不到你也有觉得孤单的时候。”我笑他。

他答得气定神闲:“有这么合适的饭友,浪费了多可惜。”

“饭友,”我差点笑出声,“在黎老师的朋友分类里居然有饭友?”

平常聊天时,我偶尔会戏谑地叫他几声“老师”。他每每听到都千篇一律地一笑置之,今天却一本正经地答:“没有饭友的老师不是好老师。还有——”他说了半截故意停住。

“还有什么?”

“没有饭友的翻译也不是好翻译。”他今天是成心跟我贫。

我接过他的话:“我不用当好翻译,当个卖书的就很好。”

“你为什么会决定不做翻译来书店工作?”他突然问。

“这个有点复杂。总之以前工作压力太大,现在轻松多了。”我并不想跟他探讨自己过去的经历,包括职业和生活。

眼前这个叫黎靖的“饭友”每天对着一帮学生,观人何其敏锐,立刻体会出了我话里回避的意思。

他轻松地转了话题:“但愿你今天不是十点下班。”他这么一说,似乎今天的晚餐不仅仅是简单地吃个饭、吃完还可以回来工作那种。

“算你运气,八点。我建议你下午茶这顿吃饱点,不然一定会等得很饿。”

他又笑了笑:“谢谢你的蛋糕。八点门口见。”

直到大约半小时后他埋单离开,我才完全理解“门口见”的意思。刚才他只是来约我吃晚饭,等到了约定时间后再去而复返。约我吃饭这么简单的事一个电话或几条短信就能完成,莫非小章煮的咖啡他真这么爱喝?

空了的木桌上,碟子里摆着还剩下的小半块芝士蛋糕。

刚刚入夜的暮春还有几分冷。玻璃门透出街灯清晰的轮廓,嘈杂的噪声被关在门外,从门里看出去的夜景闪着生动却不真实的光泽。

我穿上外套离开书店,看到黎靖正从马路另一边迎面走来。他手上没有提电脑包,看样子是刚从家里出来。八点,交通高峰时段差不多已经过去,路上行色匆匆的归人少了,整座城市的节奏开始慢下来,街边的橱窗都亮起灯光。

“饿了吗?”他问。

“刚才还没有,见到要请我吃饭的人就饿了。”我答。

“走吧。介不介意我们走着去?”

“不走去爬山就行。”

他很自然地顺手接过我的手袋:“十分钟后就到。你在笑什么?”

“笑你自己没提包的时候就会帮我提包。”

“不然手空着也是浪费。”他也跟着笑起来。

他带我往他家的方向走,不出十分钟,已经进了某幢不新也不旧的小高层公寓。电梯在十层停下,黎靖拿出钥匙开了左边那套公寓的门。

“请进。”他推开门,侧着身让我先进,“放心,屋里绝对不乱。”

我站在门框边看着他。

“怎么了?怕我做的饭难吃?”他问。

“我好像闻到了什么香味。”确实有股混合着果香的味道隐约飘出来。

        

香味很像在烤着比萨,却又闻不到饼底的存在。

黎靖弯腰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拖鞋给我。是一双多罗猫图案的棉拖,虽然不是新的却很干净,似乎洗干净后还没有人穿过。

拖鞋很合脚,底也很软。我脚指头舒服地动了动。

他低头看了看,笑道:“我女儿的鞋。”

“你女儿好像才八岁?”我穿35号鞋,就算在成年人里偏小,但是八岁小女孩也不能穿这么大吧?

“所以我买太大了。”他不紧不慢地说完了下半句。

“大了她都肯穿?”

“她没穿过。”黎靖脸上又浮现出那种若无其事的装饰性的微笑。

我脚上这双鞋明显是洗过的。如果没有人穿,应该是新的才对。我低头摆好自己换下的鞋,脑海中闪过签售那天匆忙间留下的对云清的印象。她瘦瘦小小,跟我穿同样大小的鞋也不奇怪。

看来,这间八十来平方米的公寓里处处都是他的记忆。

我装作不再关注拖鞋的话题,问:“你出门前烤过什么?比萨?”

黎靖把我让进客厅,在餐桌边拉开一张椅子示意我坐下:“马上真相大白。”说完,自己转身进了厨房。

片刻,他端出了一个平底锅那么大的圆形盘子,浓郁的香味随之扑面而来。我帮他摆好桌上的隔热垫,盘底稳稳地落在桌面上,发出一声轻微而满足的钝响。

噢,原来是一锅海鲜焗饭。芝士恰到好处得有点微焦,蘑菇西芹洋葱虾仁和米饭都被番茄染上了一层薄薄的红色。

他脱下手上的微波炉手套——居然是粉色格子花纹,显然是这间屋子曾经的女主人的旧物——拿起了手边的开瓶器。

此时我才留意到,桌上除了餐具之外还摆了两只细长的高脚杯,桌侧有一个装满冰的不锈钢小桶,一截深褐色瓶颈斜斜地伸出来,看不清楚瓶中液体的颜色,只知道是透明的。

“是白葡萄酒还是香槟?”我问。

“白葡萄酒果味比较重,适合海鲜焗饭。”他轻巧地拔出软木塞,倒进我面前的杯中,“最常见的霞多丽,你应该喝得惯。”

我握住杯脚,杯里淡琥珀色的液体卷积着微小的气泡,缓缓上升、轻轻破裂,果香味笼罩在我的鼻尖:“挺好的,我很喜欢。刚刚你说白葡萄酒的时候,我确实有点怕会是一瓶果香大杂烩……”

“——白苏维翁?我才不会买那么难喝的酒。”他迅速接上了话,我们一起笑起来。

抬起手,果味浓厚、带点微酸的酒如初夏黄昏的气息般静静坠入我的咽喉。

“看你的样子好像滴酒不沾,没想到你也喜欢白葡萄酒。”他说,“再说,多数女孩子都喜欢喝红酒或者香槟。”

“喜欢红酒的多是多,但咱们的爱好也不算稀有。”我对他举举杯。

我的胃已经很久没有接触过一滴酒精了。自从离开重庆来到北京,我如同另一个与以往的自己截然不同的陌生人,过着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改变种种习惯都并非强迫,而是不知不觉、自然发生的。今天忽然感觉到,不论我是否愿意承认,过去的生活从来不曾消失,每一个片段都完完整整。它存在于某处,只是未曾惊醒。

坐在对面的黎靖说起了他过去的片段:“有一次同学聚会,我们喝了一瓶智利产的白苏维翁,牌子早已忘记了,只记得那是我喝过的最难喝的一瓶酒。酒倒在杯子里绿得非常漂亮,但一入口就发觉它酸得实在霸道……”

“所以它名副其实。‘Sauvignon’的词源是法语‘Sauvage’,大概意思就是野蛮、放纵之类的。最讨厌的是喝着还有点辣,我是不懂欣赏它了。不客气地说还真有点儿葡萄酒兑二锅头的意思。说起来,倒是很像你们男人都喜欢的漂亮坏女人。”

“我不喜欢坏女人,所以我不爱喝猫尿味儿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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