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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忧外患,和我们差不多。”曼舞拿起已经凉了的茶水,慢慢地啜了一口,“太子很有能耐?”
“嗯,现在太子监国,大部分事情都由他做主。这次,更是随着大军出征,虽然并没有担任什么重要的职位,但是到底也是一位好谋士。再加上凡事亲力亲为,自然能加这士气。”琰烈轻轻一笑,“自这开战,还当真是势如破竹,还记得当时趁着大雾,竟然硬生生地要了敌军千百来万的羽箭,曼儿你可知道他们是用了什么法子?”
曼舞撇了撇嘴,草船借箭不就是这个道理嘛?这有什么不知道的?
曼舞刚要回话,脑中灵光一闪,突然是想起了什么,无语愣了半晌,不觉额上已经冷汗下来了,“你刚刚说的那个太子,太子妃是不是有个很有名的太子妃?”
琰烈伸手拭了拭曼舞额上的冷汗,“你这是怎么了?他的太子妃各个有名,你说的是哪个?”
“最有名的那个……”曼舞自然而然地道出了口,连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他有两位侧妃,两位庶妃,各个美艳绝伦,而且似乎都有背景。至于你说的最有名的,恐怕是指他最近迎回去的颇受争议的轻歌吧?”
听到“轻歌”二字,曼舞的脸上已经是煞白一片了。难道,真的是轻歌?
这草船借箭的法子在现代几近每个人都知道,可是琰烈刚才那献宝似的样子,恐怕这里还没出现过吧,难道轻歌真的是自己的姐姐?
“曼儿,你又在想什么?”琰烈摇头叹息,摸了摸曼舞的脸颊。
曼舞打了个颤,拉住琰烈的手,“轻歌长什么样子?是不是叫吾轻歌?她身上有没有什么特别好辨认的印记?像是胎记啊,纹身的!还有,她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举动,会不会唱什么歌曲,擅于做……”
“曼儿、曼儿,你别激动,你这是怎么了?”琰烈拍了拍曼舞,又帮她擦了擦汗,“这轻歌朕不熟,总共才见过两面,她常带着面纱,朕没见过她的真面目。你若是想知道些什么,倒不如去问问阿九。”
曼舞连忙点头,跳下地就要去换衣服。不过好歹她也算是个孕妇,虽然是个假的,但是孕灵草带来的效果却是和真的一模一样。她动作一快,脚下一个没稳,险些摔倒。
琰烈急急扶住了她,拉着她坐下,撩开她宽松的绸裤,伸手揉了揉,旋即苦笑,“要不是看见你吞了药,朕恐怕还真的不信呢。你看看,这脚都有些水肿了,怎地就那么快?”
曼舞摇了摇头,迷惘地看着琰烈,“为什么会水肿?”
“好像怀孕三四个月就会出现的吧。”琰烈好笑地刮了刮曼舞的鼻子,“不过你怎么现在就水肿了?”
曼舞耸耸肩,郁闷一个先,为什么琰烈这个做男人的比她这个做女人的知道的知识还多?没道理呀……
“不管了,管他水肿脚肿的,我现在要去九爷那里!”曼舞拉住琰烈的袖子,摇了摇,“这件事情很急,我一定要问问明白才行。”
“可是,阿九并不喜欢在人前谈轻歌。”琰烈轻轻地解释,伸手把曼舞抱起往殿里送,“不过,你既然要去,不如朕陪你出去吧,免得又让人不放心。”
曼舞没什么好反对的,反正出去一小会儿,应该不会碍什么大事。曼舞在心里反复思量了一下,自己这怀孕的反应还真是挺真的。如此看来,要撑五六个月应该都不能经常到龙九司那里去了,免得惹人生疑。
但是,这闻雅楼快要开了,有些东西还得准备准备。啧,不如今天一道先说说明白吧……
轻歌呀轻歌,你到底是谁?
第一百一十四章 考察
曼舞没什么好反对的,反正出去一小会儿,应该不会碍什么大事。曼舞在心里反复思量了一下,自己这怀孕的反应还真是挺真的。如此看来,要撑五六个月应该都不能经常到龙九司那里去了,免得惹人生疑。
但是,这闻雅楼快要开了,有些东西还得准备准备。啧,不如今天一道先说说明白吧……
轻歌呀轻歌,你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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琰烈和曼舞两人商议之下决定便服出行,一个人也不带,省的惹人起疑。
刚溜出宫门,曼舞拖着琰烈就走上了那热闹不已的集市。朝堂上虽然风云莫测,但是丝毫不影响京城的繁华。
看那人来人往,车水马龙,曼舞的心情好了许多,拉着琰烈东逛逛西瞧瞧,完全把出来的主要目的给忘记了。
人有些多,曼舞拉着琰烈的手,生怕就被冲散了。
琰烈看着曼舞那一颦一笑的样子,不由也松了许多,眉宇间的疲惫省却不少,更是显得如沐春风,风流倜傥。
“烈,我们逛逛再说好不好?”曼舞摇了摇琰烈的手,正巧看着一处卖冰糖葫芦的人走了过去,提步就要去追。
琰烈好笑地看着她,回答和不回答,好像差别并不大。
“曼儿,你小心着点,还是个有身子的人呢,别逛着逛着出了什么差错。”琰烈把曼舞给拉回了怀里,慢步向前走。这孕灵草他多多少少还是知道些,假怀孕和真怀孕还当真是一样的,万一一个不慎来了个小产,但是脉相上并没变,这该整个什么说法?总不能说她怀了个妖吧……
所以现今看来,还是小心为上的好。
曼舞笑嘻嘻地对着琰烈吐了吐舌头,又斜睇了他一眼。这丫还真的是发电站,旁边的大姑娘小媳妇的都看着她发愣,啧啧,真不知道以后出去是不是该给他戴上个面纱什么的,省的浪费国家电力资源。
“曼儿你怎地也看着我发愣?难不成以前没看够?”琰烈坏心眼地凑在她的耳边轻声说,样子是暧昧之极。不单单旁边的女子们各个羞红了脸,连曼舞的脸色也是红艳艳的,看上去倒是更有一番新妇人的风韵。
今天两个人出来,曼舞的穿戴自然都是妇人的样子,而琰烈自然就是那疼爱夫人的相公。从旁人的角度来看,两个人端得是郎才女貌、郎情妾意,好一番鹣鲽情深的好景象。不过,他们两人这般相貌、气质,从旁人来看,更是惊为天人的成分居多,可远观而不可近身焉……
曼舞红着脸推开琰烈,嗔了他一眼,“你可别再胡闹了,这大街上呢。”
琰烈不置可否地挑了挑眉,笑嘻嘻地拉着曼舞的手,慢吞吞地往弄欢搂去了。
曼舞东张西望地扫视着两旁的摊子铺子,像是要找到什么合意的东西。最后目光定定地停在了一只纸鸢上,再也移不开眼。
现代的风筝大多是尼龙布做的,花哨是花哨,可是总觉得像是少了点什么感觉。现在看到了这纸鸢,倒是别有一番情趣,曼舞立刻生出了要去放风筝的心思,硬是拖着琰烈走到了纸鸢摊子前。
“夫人喜欢这个?”摆摊子的老人摘下那个纸鸢递到了曼舞手里,“夫人的眼光真是好,一眼就看中了这只精品。”
“曼儿喜欢这个?”琰烈看着曼舞那在手里的纸鸢。那纸鸢做工挺精细,上面描出来的颜色很光鲜,但是又不算俗套,的确是让人爱不释手。
曼舞抱着纸鸢,这纸鸢不大,说托着倒是更贴切。“烈烈,我要,买下它好不好?”
琰烈挑挑眉,“无所谓,你喜欢就好。”
刚伸手准备招呼人拿钱,突然想起来自己是和曼舞一道出来的,根本没带别人……
曼舞摸了摸纸鸢,转头看到琰烈有些促狭的脸色,眉头一皱,凑到他耳边轻声道:“你别告诉我你没带钱。”
“嘿嘿,曼儿你果然好聪明。”琰烈干巴巴地递了个笑容过去。
曼舞猛翻白眼,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过惯了,果然连最基本的买东西要花钱的道理都忘记了。
曼舞看了眼手里的纸鸢,又摸了摸,放回去吧,不舍得,不放回去吧,没钱付账,那到底是放回去还是不放回去呢?
“夫人,瞧您这爱不释手的样子,不如买回去吧,不过二钱银子。”纸鸢老板笑着看了曼舞一眼,又看着琰烈道,“这位官人,你家娘子如此喜爱,不如就买了吧。小老儿这摊子摆了也有四、五十年了,家里也有个老婆子。老婆子当年就是看中了这个样式的纸鸢,才认得老夫的。我俩一直恩恩爱爱,到了现在也没变。您还甭说,我这纸鸢是老手艺了,不容易坏,而且因这纸鸢结缘的夫妇,还真是不少,大都能恩恩爱爱白头偕老。您看,就算您不信,但是这买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