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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赶紧去厨房外面拿来自己的小包,从里面翻腾出一盒儿护手霜,拉过他的手,蘸起白色的乳霜轻轻地抹在他的手背上:“也不知道这个管用不管用?”
“管用管用,肯定管用。”他说着话,手指不自觉地使劲勾住了我的手指。我的心里忽然泛上了一片柔情,我能感觉到对面站着的这个男孩儿是那么需要我,那么希望我能陪在他的身边,那一瞬间,我被一种说不清的亲密感觉紧紧包围着。
我喜欢他,用不着骗自己。我喜欢看他的脸上时不时露出像个孩子似的单纯表情,喜欢他总是笑眯眯地看着我,喜欢和他呆在一起时的那种放松感觉,多长时间了,我的生活一片阴沉,是石光给我带来了一点儿颜色和好多笑容。
可是,如果他真的和我说明白了想和我在一起,我就能那么毫不犹豫地答应他吗?—我不知道。我只是喜欢他,还说不上爱他,有时候,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还能再重新爱上一个人。是的,我想摆脱这无边无际的灰暗和寂寞,但内心深处,我并不确定和石光在一起就能真的能再找回以前的那种快乐,况且,石光还不知道我的那些过去,如果我们真的在一起了,我怎么对他说呢?他会不在意吗?
一想到这些,我的头脑里就一片混乱,简直烦死了,唉,还是让一切都顺其自然吧。
12
“汤雨。”
“怎么了?”
“有句话我想和你说。”
“说吧。”
“我……喜欢你。”
……
“我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吧。”
他终于还是向我说出了这句话。我紧咬着嘴唇,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石光低着头站在我对面,那模样就像刚刚做错了什么事儿,两只手神经质地揣进衣服兜里又拿出来。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来盯着我,等着我开口说话,可是,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对他说。
下了班我一分钟都没磨蹭,打上辆车直奔朝阳门,石光和我约好了在“钱柜”见面。我进到包间儿的时候,发现自己又是最后一个,石光和谢天靠在沙发上聊着天,谢天的女朋友正聚精会神地哼着那首《如果你是李白》,屏幕里的莫文蔚穿着条短得不能再短的白裙子在一个桥头上扭来扭去,可真够妖的。
上次在姚远家我和樊星就认识了,那天她一见到我就挺热情地和我打招呼,还拉着我说了一会儿话。这是个精明漂亮的女孩儿,有张甜甜的脸蛋和一个好听的名字,可是,打心眼儿里,我不太喜欢她,也说不出来为什么,就是不喜欢。看着她和谢天毫不掩饰的亲密样子,我心里忽然蹦出了一个奇怪的念头儿:他们最后能走到一起吗?
我相信我的直觉,当然,我不会随便和别人说。
“坐这儿,汤雨。”谢天挪了挪身子,从石光身边让出一块空地儿,招呼我坐下:“你迟到了。”
“堵车实在太厉害,我一下班就出来了。”
“关键在态度,你瞧瞧我们多积极,这一比就比出差距来了吧,罚你去给我们端吃的。”
“干嘛呀干嘛呀,欺负人呐。”石光帮我还嘴,“甭理他们,汤雨,不惯他们丫这臭毛病,咱们唱歌。”
耳边传来《北京一夜》熟悉的前奏声,石光把麦克风塞进了我的手里:“这次可不用你单练了,我陪你唱。”
石光的歌唱得真好,我却有点儿走神,好几次都没合上拍子。恍惚间,我好像又觉得回到了以前和何亮在一起唱这首歌儿的时候,可现在,我的身边已经换成了另外一个男孩儿,虽然他唱得更好,我却不知道是不是能再找回原来那种熟悉的节奏,这念头让我不由有点儿慌乱。
那天我们一直玩到挺晚,走出“钱柜”的大门,谢天提议去吃夜宵,我和石光不约而同地推辞了,石光坚持要送送我,我点了点头。
我们沿着灯火通明的大街慢慢往下走,身边的出租车一辆辆飞驰而过,可我们谁也没伸手去拦,就这么默默地一路走着,半天谁也没开口说话,直到快走到工体南门的时候,石光突然停下脚步,站在了原地:
北京一夜(10)
“汤雨。”
“怎么了?”
“有句话我想和你说。”
“说吧。”
“我……喜欢你。”
……
“我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吧。”
13
我局促不安地站在她对面,心里紧张得一塌糊涂,连手都不知道放在哪儿才合适了。我对她说出了憋了好久的话,可她怎么还不回答?我抬起头盯着她的眼睛,看到她紧咬着嘴唇沉默着,一分钟,两分钟……我们就这么僵直地站在路边,面面相对,一言不发,终于,我的心情由滚烫变成冰凉。
“汤雨,我不知道你心里是怎么想的……可能,可能我还是不应该跟你说这些,算了,你就当我什么都没说吧。”我结结巴巴地说完这句话,掉头就想走,心中只盼着赶紧逃离这片尴尬和难堪。
“石光……别走,我、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我的头脑已经乱成一片,足足琢磨了两秒钟才反应过来:操嘚嘞,她这不就是答应我了嘛!我也不知道打哪儿来的一股劲头儿,转回身一下儿就把她抱在了怀里,然后,吻向她的嘴唇。她的身体一开始像块儿木头那么僵硬,使劲儿在我怀里挣扎,可我一点儿也没松手,还是那么紧紧地抱着她,渐渐的,她变得越来越柔软,双臂慢慢地搂住了我的脖子。我们长长地接吻,好久好久也不愿停下来,任由灼热的呼吸把彼此的脸烧得通红。
现在回想起来,我仍然觉得2001年最后的那几个月是我所经过的最牛逼的日子。是的,只是因为我和汤雨相爱了,尽管这爱情来得步履缓慢,不脱俗套,但它终于还是降落在了我的身上。我犹如被一支幸福的大棒当面击中,终日神魂颠倒、头晕目眩。那段儿日子,我摇身一变成了一名“恋爱专业户”,成天上班敷衍了事、无精打采,晚上的英语课也扔在了一边置之不理,而一到下班就突然变得双目炯炯、脚下生风,只盼着一步就能跨到汤雨的身边。我生活的全部内容都在围着她转圈儿:商店里、餐厅里、酒吧里、电影院里,到处都是我们俩形影不离的亲昵身影,当然,更多的时候我们是泡在我的小屋里,我是说,在床上。
那天夜里,汤雨没回家,我拉着她的手把她带回了我光华路的小屋,带到了我那张并不宽大的床上。然后,我们几乎整整一夜都在做爱,直到精疲力尽,奄奄一息。我们依偎着躺在寂静无声的黑暗中,相互望着对方轮廓模糊的脸,听着对方轻微细密的喘息,就像两根并排躺在烟盒儿里的大麻烟卷,就像两杯被乘在同一个托盘中的牛奶和咖啡,疲倦而又甜蜜。汤雨把一只光滑的胳膊搭在了我的胸膛上,用手轻柔地抚摸着我的脸,我不由得闭起了眼睛。
“石光,我从来没想过咱们会像现在这样。”
“我想过,我一直都在想着有这么一天。”
“你真的那么愿意和我在一起?”
“这还用说。”
“那你要答应我一件事儿。”
“什么?”
“不管怎么样,咱们都不能分开。”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她就把柔软的嘴唇放在了我的嘴上,温柔地和我接吻,温柔得让我的心变得松软,让我忘掉了一切。
14
日子当然变得不再难熬,反而过得飞快,下了一场让全北京都瘫痪的大雪之后,寒冬照例如期而至,转眼这一年又要过去了。2001年的年底,我的身边出了两件事儿,好坏参半,程度仿佛。
好事儿是凌晨找到了新的女朋友,只是,人选令人惊讶。那个叫沈月的姑娘我们都认识,知道她是樊星的姐们儿,性情孤僻,寡言少语,对此,我倒是挺有发言权—就在认识汤雨前不久,谢天和樊星还特意给我和沈月安排了一次相亲小实验,结果不过是让他们又一次欣赏了我的丢人现眼。自然,这事儿我没和汤雨提起过,没必要。
对于凌晨神不知鬼不觉地啃下这么一块儿硬骨头,大家都暗自钦佩不已,纷纷打听他是怎么得了手,谁知此人春风得意之际,牛逼范儿顿起:“小意思,小意思,我们俩这属于一见钟情,一拍即合。”
谁信呀。
另一件事儿说起来可就差点儿意思了—谢天和樊星散伙了。我是最后一个听说这事儿的,那段儿日子,这俩人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到处不见踪迹,电话也打不通,最后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