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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约了人在这里,如果换地方,她会找不到我的。”我任性地解释,试图推开对方阻挡的手。却没想到对方仿佛铜墙铁壁,一个反作用力,倒将我手里的包打落在地,那个收集着珍贵剪报的信封乘机甩了出去。
“我的宝贝啊!”我尖叫,抢着去捡。黑衣人却死死拉住我。
这时,座位中有人站起来,走过来:“什么事情?”声音十分磁性迷人,我抬起头,电光石火间,我看见一张熟悉的,足以电死人的英俊的脸。就是那浓郁双眉,明亮双眼,鹰式鼻子……
那竟然是Sam!
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以这副形象遇见他?衣着凌乱,包掉地上,剪报散落满地,欲跟黑衣人叫阵的愤怒表情还没来得及收起来。他却已经出现。我一直期待着他能够真实地出现在我面前,却不是今天这等场景,最起码,要有干冰飘起来,营造出梦幻迷离的煽情氛围来。
路过蜻蜓3(2)
所有的浪漫小说电影里都是这样的。
才捡起的剪报又从我指间掉落到地上。他却一张张拣起来,目光却还停留在我的脸上。
“蜻蜓,蜻蜓,你在哪里?”我听见方冰的声音,仿佛从遥远的地方传来。
还在半梦半醒之中,我听见Sam大声地在耳边叫:“小姐,是你朋友找你吧?!”如醍醐灌顶,我猛地抬起头来,呆呆地看向他的眼睛。
“喂!”黑衣人用力推了我一下,却被Sam制止了。“不要粗暴地对待这位美丽的小姐。”还是那口亲切的港味普通话。另外一个黑衣人已经把我飘散的剪报全部找到,聚在一起送到我手上。Sam的眼睛滑过其上,笑了:“原来是我的一位歌迷朋友,我还以为是某个大明星呢。”说完,立刻抓过边上桌子上的一支笔,哗哗几下,就在剪报上大笔签上了名字。再微笑着递给我。
“这是我的一点小心意,小姐,你知道吗?你比李嘉欣还美丽。”
那一年他32岁。正值男人的香醇年华。已经足以迷死天下所有雌性动物。
方冰继续在楼下叫唤我的名字,服务生在死死拦住她。Sam看了看我,在黑衣人耳边嘀咕了几句,那人立刻下了楼,一会儿,他居然带着她上了楼。方冰先看见我,然后看见Sam,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蜻蜓,你,你居然和他在一起!难怪前面电话里那么兴奋的口气呢!”
“不是这样的……”我还没说完呢,Sam已经十分礼貌地向她伸出手来:“请问小姐芳名,能否和我们一同饮茶呢?”
这下方冰更加目瞪口呆了,拼命地在我身边嘀咕:“你的梦中情人居然那么亲切那么好人哟!”没等我说话,她就大大咧咧地坐下,拼命灌了几口水,也不管杯子原来是谁的。就开始替我当说客。
“你们不知道,我们家蜻蜓可是狂迷Sam呢,从我认识她那天起,只要有她的地方我必然会看见Sam的各种照片啊海报啊,那精神简直可以惊天地,泣鬼神呢!”我在桌子底下拼命地踢她的腿,她只回头看我一眼,笑了笑,继续发挥她的超级说功。
自始至终,Sam都聚精会神地听着,他身边一同饮茶的朋友也强作欢颜地听着。他们是Sam的经纪人、保姆或者唱片公司的工作人员。但是Fans们爱的又不是他们。而且这些工作对他们而言,不过是谋生手段而已,哪里可以与Sam同日而语。只有他,自始至终都是饱含着热情热诚来对待每一个人的,就如他的歌。
方冰终于收声。我的后脑勺已经冷汗淋漓。Sam却开始用他特有的缓慢的,磁性的语调,一一询问我们的名字和情况,并夸我的真名温婉秀丽大气,笔名率真独特。听说我几年如一日地主持着上海唯一的歌迷会的时候,更是感动地露出招牌式的微笑。
“我前段时间就听Miss李说起过上海有个新的歌迷会,做得有声有色,没想到今天这么有缘分可以遇见你。”他感叹。
那天后来都聊了些什么,我已不能记得太多细节了。只有他的眼睛,一直在那个夜里闪闪发着光。每闪一下,我的心就跳一下。他那动人的声音,在我耳边几乎可以绕梁三日都不散去。
如果不是后来方冰拼命佐证,我几乎以为那一天不过是一场梦而已。
他离开上海后,从此每月都固定有他的经纪人从香港给我发来剪报和签名照,让我问候歌迷会的所有朋友。也由于有了Sam亲自关注,歌迷会的会员迅速壮大起来,为了经常组织活动,大家自发地交纳会员费,约定一同购买Sam的新专集,集体去电影院看他主演的新影片。
丽莎听说了,也拼命地恭喜我。
“嘉华,你是真的和Sam有缘啊!”
我笑着表示感谢。那一年我考入了专科学校。读新闻。一直以来,我都梦想成为新闻记者,好去追随Sam的足迹。许多年来,一直没有变。
虽然,虽然本质上,我并不热爱这份苦差使。
然后,三年过去了。
这三年里,除了报上的新闻、定期来自香港的邮包和时不时从朋友间传来的有关Sam的消息外,我再也没有见过他。可是我觉得,倏忽一世,若能与最爱的人脉脉相守,即便只得一日一时一分一秒,也已不枉此生。须知有多少同样喜欢他、爱他的人,最多也只能够在演唱会上同他交换歌声而已……
终于仿佛明白,为何那些在恋情最灿烂的高潮时分分开的情侣,彼此都会永远记得对方。尽管此时我和Sam,不过有着歌迷和歌星之间的默契而已。
方冰说:“许多女子,有过这样铭心的一夜,从此都会心甘情愿地作了平凡他人妇,平淡却幸福地过完一生。因为心里载有甜蜜的回忆。”
我似乎也在逐渐靠近着这条路。在大二的时候,终于碍于父母的唠叨,交了一个男朋友。
不知道究竟爱不爱他,可是在一起舒服而自然。而且他亦十分英俊。
一周见三次,饮茶逛街十分自得,父母听说了也表示祝福。只是每当彼此缠绵将要进入最后一步的时候,我总会本能地反抗弹开。
他疑惑:“蜻蜓,这是个开放的年代。”
“我不是这个意思……”
“难道你……?”
“你怀疑我的纯洁吗?”
他终于不再说什么。
路过蜻蜓3(3)
方冰说:“也许你对此事缺乏经验,有心理障碍。”
也许吧。我不知道。也不确定。
路过蜻蜓4(1)
4.有的时候,我甚至能感觉到那支签名的笔上的余温仍在,带着他右手的力量和体温。
毕业后,我如愿进入了一家杂志的娱乐版当记者。虽然那时的所谓娱乐新闻,不过是将港台那头的资料重新整合了,还要晚一些时候才能刊登出来。但我已经觉得很幸福了。
男朋友则进了一家高等学府,继续进修,前程似锦。爸爸妈妈都催着我们早日成家。
我却关心老板什么时候派我去香港“卧底”。我的业余身份还是Sam上海歌迷会会长,另外发展了个副会长,对方因为是学生,比我有的是时间进行琐碎事务的管理和处理。
Sam用来签名的那支笔我一直好好珍藏着。我总怀疑其他渠道来的签名,都不是他本人亲历而为。
有的时候,我甚至能感觉到那支签名的笔上的余温仍在,带着来自他右手的力量和体温。
潜意识中,我清楚自己还在偷偷探寻着他的蛛丝马迹,试图找到那夜的“干冰感觉”。虽然知道希望渺茫,总好过没有希望地活着。
他们总说理想只能是一件事情一个目标一样指标,我却想,理想为什么不可以是一个人呢?
在我进去这家杂志之前,他们那里有个编辑因为严重的抑郁症跳楼自杀。也有说是她生完孩子后引发产后抑郁症。我现在顶的就是她的位置。
某日,主编问我香港是否有熟人认识,想安排我去采访一新星。我几乎狂喜得要跳起来。虽然那时的采访,不过是光明正大地同明星面对面,看着采访提纲我问一句他答几句而已。
其实主编一早就明白我的心意。她是个年轻却具备成熟驾驭能力的女人,名字我想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她叫林洁。我们都叫她林编。1994年,她只得28岁。已婚。
我相信也只有她这样睿智而胆大的女人才会用我这个刚出茅庐的新手。比如她会耐心地一条条跟我讲解选题规则,会不厌其烦地帮我一句句地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