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这天,王府里传出了鞭炮声,以及久违的笑声。
一群人聚到了盈雪和盈霜的房间,像过节一样热闹。
她要的就是钱!(2)
“今天真是值得庆贺,大家干杯。”
“可惜盈雪和盈霜不能喝酒。”
“那我们姐妹俩就以茶代酒敬大家一杯。”
水莲连忙给盈雪和盈霜倒茶,盈雪和盈霜行动不便,只能在□□喝这一杯了。
大家为什么这么高兴?
只因以后都不用再看见一个讨厌的人,大家不用再过那些担惊受怕的日子。
舞蝶郡主终于走了,他们怎么能不高高兴兴地喝一杯庆祝呢。
高兴之余,盈雪也没忘记小柔公主,问道:“水莲姐,公主现在怎么样了?”
“公主现在好多了,王爷每天都有去看她,玩她玩,她现在跟王爷不知道多亲。我刚刚才看过小柔,她睡得好香,王爷在那里,我才过来的。”
“大家喝酒,喝酒,庆祝我们的苦难日子过去了。”
大家尽情地喝酒,举杯尽庆,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幽幽叹道:“要是王妃在就好了。”
顿时,屋里寂静一片,大家都缓缓放下手里的杯子。
原来,大家都想念着有王妃的日子,只是大家都不敢提起罢了,一旦提起,那浓浓的想念,就像潮水一般凶猛地涌来。
突然,一个声音从屋外传来,打破了屋里的沉默。
“都在这里干什么?都没事情做了吗?”
大家齐刷刷地往门外看去,一个紫色的窈窕倩影伫立在门口,来人,竟然是舞蝶。
“我这是在做梦吗?”盈雪不停地搓揉着眼睛,谁来告诉她,这只是她的幻觉啊。
有人狠狠地掐了一下她的水臂,她尖叫起来,挣开她的手大喊道:“会痛!”
水莲回应道:“会痛就不是梦了。”
“你们还傻呆呆地愣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快点去干活?”舞蝶用命令的口吻说。
“都在这里干什么?”一个醇厚的男声从外面缓缓传来。
“王爷!”
一见到崔墨耀前来,所有人都突然跪了下来,大气都不敢喘。
舞蝶用娇柔的声音道:“王爷,这些下人得好好管管,不然成何体统?”
“蝶儿,你怎么在这里?”看到舞蝶,崔墨耀惊呼出声。
“我早就说过了,我不会走的。”
两人之间对话,却有一大群人看着,崔墨耀的横目冷扫了屋里一眼,大声道:“你们还都愣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去干活?”
“是。”众人一哄而散。
“你跟我来。”崔墨耀拉着舞蝶的手就走。
表哥第一次主动握自己的手,舞蝶心里甜滋滋的。
走到了门口,舞蝶急急问:“表哥,你要带我去哪里?”
崔墨耀淡淡地道:“送你回去,你可别再胡闹了。”
舞蝶甩开他的手,望着他哀求道:“表哥,我已经知道错了,你别送我回去好不好?一旦我回去了,就再也没有自由了。”
“蝶儿,我始终认为女子得有女子的样子,你懂吗?”
“我懂,女子就应该三从四德,除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个,我什么都可以做得到,我现在比以前淑女多了,你没感觉到吗?”说着说着,泪水就涌了出来。
她要的就是钱!(3)
崔墨耀最不能看见泪水,一看见女人的泪水的便心软,他不耐烦地挥挥手道:“好了好了,别哭了。”
“表哥,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不应该打你的丫头,我去给她们,求她们原谅好了。”
见她诚心改过,崔墨耀也不忍再责备,便道:“算了算了,要你郡主给她们道歉,她们也受不起,你爱留就留吧,别哭哭啼啼的,回头给舅舅写封信送过去,让他老人家别担心。”
“我出来时,已经给他们留过信了。”她根本就没打算离开王府,所以早作的准备。
“我有事出去一趟,你在府里好好呆着。”
“府里就交给我行了,你放心去吧。”她感觉自己已经是王府的女主人了,站在门口与他挥别,那感觉就像妻子送丈夫出门,感觉真好。
她深情的目光令崔墨耀鸡皮疙瘩都起了,逃似的离开自己的家。
……
洛遥城那么大,要找一个没姓没名没地址的人,简直是大海捞针,连百万分之一的机会都没有。
傅雅轩跟着路秋红四处打听,饥肠辘辘,脚也磨起了水泡,现在,连鞋底都磨穿了。
没钱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现在,如果有一堆热腾腾的面包,有一桶牛奶,那该多好。她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她现在的食量,大概能吃下一头牛。
好想念家的味道,这个时辰,她应该在细细地品着茗,吃着美味的茶点,还有丫环在一旁捶背,日子逍遥自在。
可是,她不能回去,那怕是穷死、饿死、病死,怎么死都好,她就是不回去,一想到崔墨耀,她就满腹愤怒,这么多年的夫妻,他竟然为了一个外人而不相信她的话,这样的男人,还有什么可留恋。
他现在,应该在跟舞蝶卿卿我我吧。
“喂,我好饿。”一个十分哀怨的声音从傅雅轩的耳畔响起,将她拉回了现实中。
“我也好饿。”傅雅轩抱着自己的肚子,肚子早就扁得前胸贴着后背了。
“我走不动了。”路秋红就地坐下,也不管这是热闹的市集街道。
“走不动就别走呗。”傅雅轩坐在她旁边,全然不顾淑女的形象。
本来,她是有武功的,走几天的路不成问题,但是肚子一饿,就什么武功都废了。
疲惫、饥饿,加上寒冷,路秋红立刻爆发了,她怒道:“都怪你,硬是拦着我,不然我去把钱拿回来,咱现在是吃香的,喝辣的,坐的是马车轿子,穿的是锦衣玉袍。现在可好了,我堂堂的女侠路秋红要饿死街头了,这不是千古笑话吗?”
“要是有那么容易死,这世界一天得死多少人。”傅雅轩不相信饿死这种说法。
“你还真没见过饿死的人?哎,很快你就知道有两个了。可怜我这一辈子都没享受过一天好的生活,难道我跟我的牛牛哥,真的无缘了吗?”仰首问苍天。
“胡说八道,人长着两只手,就绝不会饿死。”读过那么多年书,多少都在书本上刨过一些生存之道,怎么说她也是个大学生啊,在这里都是文盲的地方,找个文职的工作应该不难吧。
她要的就是钱!(4)
路秋红原本黯淡的眼睛一亮,眼珠子打转着,说:“你这话有理,有理,我们去向人‘借’一点来好了。”
傅雅轩微一迟疑,道:“借?你在洛遥城认识人吗?”
“谁说借钱要认识人了。你的武功这么好,再加上我的聪明机智,那咱们就是天下无双的劫富济贫的侠女了。”路秋红搓着手掌,蠢蠢欲动。
“是劫他人,济自己吧,这种事我可不做,打死也不做。”傅雅轩傲慢地仰着脸。
“饿死你你就会做了。”路秋红不屑地撇撇嘴。
嘿嘿嘿,这点心思都让她发现了,真是羞人啊。
“反正我是不会做的。”好歹她也是个王妃,怎么能做出偷鸡摸狗之事。
“行,只要你别阻止我就行了。”
路秋红的眼睛,已经转向市集上行走的人,三姑六婆、斯文书生、胡子大汉……看起来都不是好下手的对象,也有纨绔子弟,不过都带着两个以上武功高强的保镖,以她那点三脚猫的功夫,只怕连那人的身都近不了。
傅雅轩终于知道,一个人如果太饿了,自己的思想就不受控制了,闻到那食物随风飘散出来的香味,她疯狂地想着钱,她想要好多好多的钱。
以前,她以为自己跟路秋红不一样,原来人饿起来,都是一样的。
她的一双眼睛,负责看着市集的东面,只要有适合的目标,她们就会毫不留情地下手。
一个翩翩贵公子走入了傅雅轩的视线,他俊美的脸庞,此刻沉冷阴郁无比,好像别人欠了他十万九千七似的,然而傅雅轩一眼就认出他来了,他不是别人,正是他那应该千刀万剐的丈夫崔墨耀。
他看起心事重重,为什么呢?
他瘦了许多,又是因为什么?
总不会是因为她吧?不可能。大概是美人在怀,纵欲过度吧,人都说:最难消受美人恩嘛。
路秋红转过头,发现了傅雅轩正发呆,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忍不住惊叹,哇,美男耶,目瞪口呆,口水顺着嘴角流出来。
过了好一会,她尴尬地擦擦嘴角的口水,才发出傅雅轩比自己夸张多了,一直盯着那美男看。
“喂,你光看就能看饱了?”路秋红嫉妒地用手肘推了推旁边一直发呆的傅雅轩。
傅雅轩这才回过神来,突然俯到路秋红耳边,轻声道:“我已经找到目标了,就是那个穿白色衣服的男子。”
“我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