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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骗三生-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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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也为别云州不值。别云辛死去活来之时遇到了真爱,别云州在同样的情境下却遇到了两个乞丐,真是同姓不同命。

别云州不在意的一笑,道:“三年前,我受过一次重伤,醒来后记忆全无,调养了两年才恢复七成,但气力已经大不如前。”

命运是如此顽皮,偏爱愚弄世人的记忆。

在我失忆后重新组织思想的这半年里,只认识师父、王寡妇、阿阮和别云州四个人,失忆的概率已高达四分之一,且失忆之前必定要遭受身体上的巨大折磨,正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但我却想不通,既然要降大任,又何故夺取我们的记忆?

于是感叹完毕,回归正题。

别云辛将胭脂安置在这座别院里,胭脂每天都会去看他,他的伤势也恢复的突飞猛进。两人话题投机,不知不觉说了很多,比方说胭脂的身世。

胭脂来自一个已经亡了的国家,启城。

听说当时的启城位于云州城、天启城、明日城三国中间的咽喉部位,三国都想将它占为己有,但苦于多年来的互相牵制,谁也不能贸贸然出兵。启城就在这样的夹缝中偷生了数年,终于抵不过一场天灾……那日蝗虫漫天,遮住了日头,启城的田地被洗劫一空,城主一夜急白了头。接着便是人祸,这三个粮仓充足的大国开始哄抬物价,并紧闭物资运输,断了启城借粮的后路。启城内外,尸横遍野,城主心病成疾,很快死于这场饥荒里。膝下无子的城主一去,群龙无首,朝臣和百姓死的死,逃的逃,启城很快就成了空城。

三国纷纷派驻兵进城占领三方有利地势,在启城内形成三足鼎立之势,启城也沦为军事要地。

可想而知的是,胭脂来自一座死城,求证无人,所以别云辛永远永远也不会知道胭脂的身世是真是假。一个身上充满悬念的女子,怎么能不让人倾倒,何况她还是个美女

胭脂生性活泼,随性不羁,想笑就笑,想哭就哭,所以在别云辛的心里,胭脂是个不会被仇恨所束缚的奇女子,因为若是胭脂因报亡国之仇而来,早该在别云辛只剩下一口气的时候,一脚踩在他的伤口上。

但是胭脂没有计较亡国之恨而跨越了种族的界限爱上了别云辛,所以胭脂是善良的。而别云辛因为胭脂的善良和强大的世界观爱上她,真是应了一个道理,越是邪恶卑鄙的男人越会追求最美好单纯的事物,因为单纯和美好总会无条件的包容邪恶和卑鄙。

但别云辛并不知道,在胭脂心里,要真真正正的报复一位美男子,首先是要让他爱上自己,再采用爱情的虐反复折磨他的灵魂,而要对付一位城主,首先是要让他主动把江山奉上,再将他的诚意践踏在脚下。

别云辛既是美男又是城主,理应双管齐下。

云州城城主新婚在即,城主不惜以云州城为聘,汗颜了无数败家子。当时云州城内的富二代纷纷效仿,不惜倾家荡产为各大花楼内的清官赎身,以展现自己不爱家产爱美人的无尚情操。

在胭脂以前,三国城主的婚姻都是门当户对的,但在这个世界上,能和三国门当户对的,也唯有他们自己,于是三国的姻亲关系也变得错综复杂,不知不觉的就变成了一家子。这一家子却还要时不时搞些政治手段互相牵制,真是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但又一细想,这就和在民间家庭里的婆媳过招、兄弟阋墙的道理一样,不是生性好斗,是如果不斗人生漫漫实在无事可做。

胭脂的出现,注定酿造一出童话。童话有三个必备条件,一是地位的差距,二是止于结婚前,三是令人难以预料的后果。

如果别云辛可以和胭脂就此白头到老,百子千孙,百结同心下去,这便是一段佳话,可以流传万世,风靡三国,胭脂也会因此成为三国所有女子的学习对象,争相以嫁入皇室为终身目标,眼里再也容不下平民男子,大大降低民间的结婚率,实在不妙。

好在,童话就是童话,始于民间,毁于现实。

据说,新婚当夜,忽来一场大火,城主别云辛死于火海,城主的胞弟弟别云州身体多处烧伤,而胭脂则下落不明。

又据说,胭脂在失踪之前曾留下一句话:“若只要你的命,不足以慰藉启城的子民。毁了你,便等同毁了这座城。”

再据说,当日提出封锁物资,拒绝启城求救的第一人,便是别云辛。

在我看来,别云辛是个天生的政治家,因为他能及时利用天赐良机煽动另外两国一起袖手旁观,未耗费一兵一卒亡了启城。只可惜,别云辛不是个爱情专家,若他是,他便不会轻易爱上胭脂,但前提必定是他要先把毕生的精力投资在反复恋爱和反复失恋上,自然也不配当个城主。

在民间女子们看来,别云辛真是世间少有的专一,因为他只爱过一次,并且死于这次恋爱。所以在这之后三年中,云州城的女人们改变了爱情观,以一生一定要毁了一个男人为终身目标,以为自己牺牲性命为择偶标准。

也就是从这天起,云州城突然多了十几个叫胭脂的姑娘,她们是为了纪念这段爱情而改名的。在这盲婚哑嫁的年代,“胭脂”就代表了突破传统枷锁的神话,当童话被人神话后,那便是一种信仰了,信仰是难以被磨灭的,也许当云州城城灭之时,唯一能留下的只有曾经最美好的信仰。

于是故事告一段落后,我提出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为什么你哥被烧死,你也被烧伤了?莫非你也爱着胭脂?”

待一问完,我便后悔了,因为要按照这句话的逻辑,别云州理应是有恋兄情节的,否则不会陪他身陷火海,而是拉着胭脂的手抛开种族的差异和世俗的成见乐观的迎向明天。

………………………………………………………………………………

作者有话要说:

= =发展到第二章,这应该算是一个想找回过去的失忆人却不小心不断挖掘了别人过去的故事。。。。。。。。。。。。。。

〇三

别云州沉吟良久,脸上浮现类似于苦恼的神色,而后微微挑起眉毛,眼底露出恍然大悟的意味,说:“我也爱着胭脂?是这样么?”

不知怎的,见他如此,我竟不敢直视,只好别开眼,心底涌上愧疚。要知道,我是一个从来说话不负责任的女人,好比说人家问我“吃了么”,我会说没吃,但实际上我已经吃了,只是想看看问话的人是否有意再请我吃一顿,却不料对方又说“那你赶紧回家吃吧”,令我心情五味杂陈之余,还因此获得一个真理:要判别一个人是否撒谎成性,还要看对方是否会受骗上当。

别云州对我的一句戏言如此上心,可见他心智有多单纯,又或者他心里早就有此猜测,只是还需要通过别人的嘴说出来对他加以肯定。

于是事情发展到这步,我忽然不知道该接什么话,只好清清喉咙道:“城主,人死了就不能复生了,活着的人若被死人所困,那便是活死人。倘若死人可以死而复生,那活着的人便有了期盼,可这世界上从没有发生过死而复生的奇迹,倘若发生了,三国的科学研究必定能更上一层楼,将这项技术发扬光大以备复活更多的人,老百姓也便不再惧怕战火和饥荒,反正死只是一时的,换句话说,活也便成了一时的,死或活便没有区别,那天下就大同了。可惜,我说的假设完全不存在,所以说来说去,咱们活着的人为了好好的活着,唯有先忘却死去的人,城主有没有想过,你和我之所以会失忆,为的就是忘记别人走自己的路?”

话一说完,我先被自己强大的逻辑性打败,这番话简直无懈可击,可以开坛讲佛了,连我自己都难以找到论点驳倒,相信别云州不管听懂与否,都难以提出质疑。

未料,别云州沉思片刻后的第一个问题,便把我问倒了。

他问:“阿九,你说你也失忆了?那在失忆之前,你是从哪里来的,又为什么会失忆?”

由此可见,别云州不愧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城主,因为他失忆之后还有身边的人告诉他失忆前来龙去脉,所以在他的思想境界里,所有失忆的人都该有无师自通的本事。

我把头撑在双手上,双手撑在石桌上,叹气道:“我也不知道从哪里来,不知道为什么会失忆,所以我才决定离开镇子,去寻找我的过去。”

这时,忽然一阵微风拂过面,撩起了别云州的发,发丝挡住了他的部分表情,令人看不真切,但越是看不真切的事物,往往越令人想去看,于是我想也没想,就伸长了手臂,欲将它拨开,却也在这时候,别云州一把抓住我的手。

这一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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