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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雅在肉文-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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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待着。

李承裕接过湿巾把林小雅也清理了干净,找了衣服来穿,林小雅找了一条不透明的裙子罩在外面,感觉还是不好,像走光似的,打定主意朝李初九讨来针线,非把裤裆缝了不可。

太监们把吃的都端来,林小雅饿的狠了,右手抓了一个羊肉烧卖,左手抓了一块盐焗鸡腿,饿死鬼投胎似的吃相非常难看。

正巧李初九进来,走到餐桌边上,将盐焗鸡腿和羊肉烧卖从她手里夺走,端起一碗燕窝粥放递过去:“你饿的久了,先吃碗粥暖暖胃,不管不顾的狼吞虎咽待会儿该肚子疼了。”

“不会的,我肠胃很健康呢!”

林小雅饿的眼睛发蓝,在盘子里抓起一个鸡蛋饼正要往嘴里塞。

李承裕抬手抢走鸡蛋饼,深邃的纯黑眼瞳透着冷峻:“还不赶紧吃粥?”他在军队待久了,惯于吃粗食,早养成了铁胃,被李初九提醒,才想到女孩子都很娇嫩的。

“好吧!”林小雅只好泪巴巴的放弃吃主食,端起燕窝粥喝了。

吃过饭,李承裕去上午朝了。

大华国的午朝不常有,五日一次,多是皇帝在崇福殿接见一些重要大臣,谈论国中机密,太子身为储君,必须到场。

林小雅吃饱喝足,在李初九带领下在皇宫的各处走走,认识路径,很向往古代的御花园,特地游了一圈,被各种奇异景观晃得眼花缭乱。比她从前去过的着名旅游区还要奢华,大华国可真有钱。

踏着溪边的鹅卵石,在李初九带领下往园林深处走去,各种各样的树木,有亭台楼阁,有花有鸟,还有一条潺潺流动的活水小溪。

路上不时出现几个太监宫女一脸欣然地向李初九行礼,口称“李总管”。

林小雅见他们朝自己行礼,也浑浑噩噩地还礼。

小丫头们掩嘴偷笑,被李初九阴寒的眼瞳一瞪,立刻老实了。

一路欣赏仿佛返璞归真般的自然景色,人都没记清长什么样,绕来绕去的腿酸了,就在来到一个叫做沁芳涧的地方,坐在一个石头上歇脚,欣赏眼前的景观。

所谓的沁芳涧不是真的山涧,两旁坐落十几米高的假山壁,中间一条清澈见底的水源,正合了那句水流本自涧边来。流水潺潺,在一所低洼处汇聚成一条小溪,流向不远处的汀香水榭,水榭上面荷叶田田,开满了粉色,白色,紫色的荷花。

望着这一切,有一种人间仙境的感觉。

“大华国皇宫建成有一百来年,好的景观愈来愈多,等你呆久了就会喜欢。”李初九脸上冷峻的线条在瞅见她的面容时候柔和了几分,声音清清冷冷却泛着点点涟漪:“殿下已经向皇上禀明封你做县主,此后小姐就是大华国的贵族,等过段时间再找一名朝中大臣认作义父,有了靠山之后,也许当不成太子妃,不过只要有我在,就不会让你吃亏。”

按照《肉山脯林》剧情进行下去,她是做了太子妃,可是倒霉原女主之前跟许多男人暧昧过了,ooxx过了,只可惜后来的剧情就因为那本书的销毁而变成迷雾。

可是李承裕怎么甘愿戴绿帽子的?他那样一个骄傲的男人,林小雅不能理解。

“初九哥,我还小呢!”

歇够了,从石凳上站起来,试了试面前这名男子的身高,抬手比量了一下,她才到他的肩膀。

这么一个铁塔似的威猛太监,古今少有吧!

林小雅不知不觉又往他下…身瞄去,这里究竟隐藏了怎样的玄机?

他很不简单,扮成太监入宫,一定有某种不寻常的秘密。这个秘密一旦泄露,也许危及生命。指望他保护,还不如指望自己。

待在皇宫里,就要想甄嬛姐姐那样六亲不认,踩在别人头上往上爬,否则会死的很惨。

如果不能做宫里的第一女人,还不如做一个外面寻常百姓。

但是,她想回家啊!该怎么办呢?

对了,先勾引了李初九,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记了。

“初九哥,你跟我来。”说勾引就勾引,左右都被他啃过,脸豁出去了。林小雅不在乎,这么无所顾忌的大白天拉着一个男人去偷情,在她以为二十几年的人生从来没有过。

“什么事?”李初九见她拉着,往沁芳涧旁边一所芭蕉林走去,有点讶异的问。

芭蕉林十分幽暗,出了两人的呼吸声,便是一片寂静。

“初九哥,我当你妻子好不好?”林小雅一鸣惊人,赖在李初九的怀里不动,直惊呆了这位大内总管。

李初九颤了下,环住怀里的身子:“小雅别胡闹,你难道忘了我是太监。”

太监是废物,连半个男人都算不算,不能做夫妻间的暧昧,不能传宗接代!林小雅当然清楚,可问题他不是真的太监,一定不是,虽然她没有证据。

“初九哥,你把我当成一名宫女,我跟你对食好不好。”

“你胡说什么,太子听到一定会气死了。”

“就让他气死好了,初九哥,我们私奔吧!”林小雅音若天籁,却如同飘在云端,空灵而飘渺,让男人有种悸动的东西,那双粉嫩的小手抓着他的大手,只听她说:“我们到很远的地方去,到一个别人找不到的地方,过我们自己的日子。”

过我们自己的日子,过我们自己的日子!

李初九的脸色不断的变化,时而苍白,时而沉思、热情、甚至哀伤,如果他没有使命,一定答应她,跟他离开这所监狱一样的宫殿。

但是,他不能,至少在使命完成之前不能。

林小雅搂住他的脖子,主动将朱唇贴近,刚开始还透着的紧张情绪,可是一沾到他充满阳刚之气的唇立刻迷惑了。

她不会亲吻,但在百度知道看过接吻教程,主要步骤还记得。

一、用舌尖轻舔他的唇;

二、用牙齿轻咬对方的唇,别太用力,象是搔痒一样。

三、吸吻:用嘴唇轻轻的吸吮对方的唇。

嚼食之吻:想象对方的舌头是好吃的东西,又咬又舔又吸。

律动之吻:用自己的舌头,有节奏律动般的绕着对方的舌头,像划圈圈般似的舔吻。

深喉之吻:将舌头深入对方的口中,重舔重压,很霸道的,占有欲望很强的一种吻法。

可是最后一种好像是应该男人为主导的,她霸道了一会儿舌头就酸了,麻了,尼玛这接吻也是一项技术活,比她从前背了一百个英文单词还辛苦。

不过他身上的那股浑厚气息仍然令她迷惑,对了,还有吹气式接吻,应该不费力气的,她紧贴他的嘴往里吹气,轻轻浅浅的一股带着芳香的纯净气味进入李初九的口腔里。把一直被动李初九刺激的醒了,吸收了这股气味……他开始亲吻她,用力一吸,香滑的小舌进入嘴里,被他不停的吸…允,用牙齿轻啃,用舌尖抵着舌下窃取芳香。

两个人都太投入,以至于没发现有人走进林子。

李初九功夫不低,却是平生头一次失算了。

“啊……!!”来人发出了惨绝人寰的尖叫。

恐怖的声音,把暧昧中的男女惊得清醒过来,如同被捉奸一样露出尴尬的神色,等李初九看见来的人是王尚书家的千金,便释怀了!心里发狠,让一个人永远闭嘴对他来说并不难,眼神刀刃一样冰冷:“王姑娘来宫里可有事?”

按理说他该给对方见礼,可现在不想这么做。

“姑妈让我进宫来玩的,昨日就来了,在朝晖宫待着气闷,来御花园走走。”王千金答着李初九的话,目光往林小雅瞄去,见是一个很客人的女孩子,浑身透着纯净如百合的气息,顿时起了一小股嫉妒之心。她进得林子侍候,看见一男一女在偷情,还以为是宫女和太监寻找乐子,可她没想到竟然是太监总管在偷食。

“初九哥,这位姑娘是谁?”林小雅身子还是紧贴在他的怀中,目光里闪动着一丝疑惑,大华过的贵族基本知道一些,那本小黄书里有介绍,虽然是一本未完结的书,配角不算,主要人物不会忘记的。

通常每一本书里都把主角形容的各种苏,各种超凡脱俗,眼前这位姑娘的容貌跟月里的嫦娥有得拼,说出名字她一定有印象。

☆、15章 女主还是女配

“她是吏部王尚书家的千金王雪烟。”李初九眉头似皱非皱,纯黑色的眼瞳闪着复杂的波光,回头对林小雅道:“王姑娘是陛下钦定的太子妃,等到太子孝期满了便行迎娶。”

原来她这个假李鬼遇到真李逵了!这是林小雅刹那间的感受。

不愧是作者钦定的《肉山脯林》原女主,王雪烟的容貌就像名字一样美,一颦一笑,尽透着绝美昳丽容颜,连花儿都失去了颜色。

“王姑娘。”林小雅盈盈福了一礼,明眸微闪,淡淡说了一句,因为看过那本破书,对于大华国的贵戚谁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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