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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地下城之武僧-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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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声短促的鹰叫,那头猎鹰看到主人危机,情急之下伸嘴就往阿尔丰斯手臂啄落。阿尔丰斯根本就不理会,另一只手疾伸,抓住鸟颈。拳头正中法师下颚,把他打得跌在一边。这家伙的实力稀松平常,仅靠魔法卷轴来取胜,应变能力远远逊于莱蒙。可惜的是他身上有法术护体,没能一击奏效。阿尔丰斯手上一用力,猎鹰的颈骨应手而断,身体变成了一团白光缩入法师腰间的皮囊。
  法师往后爬出两码,阴恻恻说道:“这可是你逼我的。”他的身影逐渐变得模糊,突然间两个影像从他身体分离出来,“哈,你想打哪一个?”
  这个法术阿尔丰斯还是第一次看到,一时之间也不知道哪个才是法师的本体。就这么犹豫的瞬间,异变再起。两人之间的空间裂出个黑漆漆的大洞,一个举着鹰首人身的怪物从洞口急冲出来。
  “你有本事打得过这个弗洛魔,我佩服你!”
  “弗洛魔是什么东西?没听说过。”阿尔丰斯的答案让法师一阵气结。
  那个怪物差不多有八九尺高,手指弯成勾状,尖利的嘴缘直让人胆寒。不过它一出现就狂吼起来,双臂护住头部,显得十分痛苦。叫声极为刺耳,阿尔丰斯的耳鼓被震得嗡嗡作响。
  “噗通”一声,三个法师影像中左侧的一个趴在地上,不停的翻滚起来。
  弗洛魔的叫声针对的竟然是所有人类。阿尔丰斯身上的内息让他抵抗住了部分声波的侵袭,法师就没有这么幸运了,被自己召唤出来的恶魔直接震聋了耳膜。
  结果可真出乎阿尔丰斯的意料。这个良机会他又怎会错过,身体一跃而起,朝法师的头颅就是致命的一脚。白色的脑浆夹杂着红彤彤的鲜血飞溅开来,法师的脑袋在斗气的攻击下马上开了花。两个分身也随着本体的死亡慢慢消失。
  弗洛魔的手臂略为松开,阳光直照入它的眼睛,又发出一声惨叫,它适应不了沙漠的阳光。阿尔丰斯赶上去,左拳右掌结结实实打在它的胸膛。哀号声中,弗洛魔身体倒飞出去跌入那个漆黑的洞内,空洞马上闭合。
  法师为他送了来至关重要的水,看着那个大羊皮囊,阿尔丰斯对逃亡之路又充满了信心。收拾那些没用过的羊皮卷轴时他意外的发现一本魔法书,里面记载的魔法全是用看不懂的符号写成的,只有首页对魔法做了些详细的介绍。
  火、土、气、水四大系魔法只是大众所用的通称,对致力修习魔法的人而言法术其实分为防护、咒法、预言、附魔、塑能、幻术、死灵以及变化共八个学派,所有众所周知的法术都能归入其中,还有一种叫通用系,所有的魔法师都能学习。阿尔丰斯对这些根本就提不起兴趣,他把书合上丢入袋里。
  他顺便把法师的尸体剥成了个光猪,那件法师袍正好用来遮盖阳光,如果能有把刀的将法杖削一下,和他以前用惯的尖头木棍也差不多了。直到现在阿尔丰斯也还没搞明白这家伙到底和武僧有过什么纠缠不清的过节,不过现在就是想问也没人能够回答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没必要去了解别人太多的隐私。
  这次战斗是个教训,法师虽然近战能力薄弱,但是快速使用的卷轴弥补了职业的先天不足,接二连三的高阶魔法就连强大的战士都未必能对他们发起有效的攻击,刚才要不是阴差阳错,恐怕最先累倒的会是自己。竟然被召唤的怪物伤害,那个法师以前可能也没有使用过召唤恶魔这种高阶魔法,他太过依赖魔法的力量才会犯下这种常识性的低级错误。
第四卷英雄本色 第一章 走私商人
 更新时间:2008…12…13 4:11:30 本章字数:2473
  连续十几天的兼程赶路,伦特尔港终于出现在阿尔丰斯眼前,这可是他第一次看到这么多的水,后面是黄色的沙漠,前面的蔚蓝的海洋,伦特尔真是一个奇怪的地方。要是那些水灌入沙漠会是种怎么样的情况?这里会不会经常下雨?听说海水很咸,喝下去会把人渴死?一连串的疑问在阿尔丰斯的脑中闪过,要解决这些问题其实很简单,亲身去体验一下马上就能知道答案。
  伦特尔控制在一个王国手里,因为交通上的便利条件而使它富甲一方。进城的时候并不需要纳税,这样就刺激了更多的人来到这个城市,从而促进了商业的蓬勃发展。
  城外是一片古老的遗迹以及数不清的纪念碑,城里没有耸天的要塞,本来应该是军事要地的地方建起了一座座精美的宫殿,和它比起来,月之心城简直就成了堆满垃圾的大桶,四周的建筑全都为军事考虑,笨重而坚实。
  这里完全是另外一派风格,精美的别墅房舍参错其间,宽阔笔直的街道两侧绿树成行,浓荫覆地。圆型的大剧场显示了王国统治者的奢华,这些在月之心市民看来即无用又浪费的建筑在这里比比皆是,虽然这座城市就在沙漠旁边,但残酷的战斗已经远离了它,人们除了享乐,已经体会不到在烈日下苟延残喘的悲哀。
  城区主要是以商业,手工业和民用住宅这几种建筑为主,市场和店铺一个挨着一个,到处是手工作坊发出的锵锵打铁声和小商小贩的叫卖声,每一条街道差不多都由一个行业占据,琳琅满目的商品让阿尔丰斯这个乡巴佬看得出神,他所能想到的东西全都能在这里的市场上找到,就连平时想不到的物品在这里也只是平常货物。为什么其他王国没有对这块肥肉动手呢?阿尔丰斯确信只要月之心派出一个军团就能把这座城毫不费力的拿下来,对常年处于战火的人来说,它根本就是座不设防的城市。 
  每一座城市都和人一样有着自己的生存法则,只要在世界上存在一天,自然有它的道理。阿尔丰斯想通了这点,也没再去追究。
  他正无聊的在市场上闲逛,这里买卖的骆驼远远多过马匹,长途跋涉的旅行者和商贩需要的正是这种动物,极强的耐饥耐渴性使它成为穿越沙漠的必备工具。
  阿尔丰斯正在东看西瞧时,一个少了一只眼的男人进入他的视线。男人除了斜戴着一只眼罩之外外表和平常人差不多,可他面前摆着的却是一箱包装精美的酒,石英制成的酒瓶散发着耀眼的光彩。
  “上等白兰地!一个玩艺儿一瓶!上等白兰地……”独眼男人在高声吆喝。
  阿尔丰斯挤上去,指着酒问道:“不会是假的吧?”
  “先生,您瞧瞧这瓶子,这酒色,还有这封锡,要不您自己挑上一瓶尝尝。要是假的绝不收钱。”独眼男人红光满面,一个劲儿在展示他的酒。
  这种白兰地的价格在月之心零售价是两个银币,足足贵上一倍。即使渠道最广的商人,也搞不到这样的低价。
  男人随手拿起一瓶酒,咬开瓶塞,递到阿尔丰斯面前,“兄弟,来上一口,免费奉送。”
  诱人的水果鲜香味和幽雅醇厚的陈酿香味扑鼻而来,阿尔丰斯轻轻抿了一小口,温柔醇香沿舌尖蔓延到整个舌头,真是极致享受。果然是童叟无欺的顶级白兰地。
  “够味道吧,要不要来上一箱?”看来对方是急着要把这批货脱手。
  阿尔丰斯突然想起一件事,海盗也是伦特尔的特产。很显然,这批货物是走私品,没准就是哪个王室的贡品。只有名门望族才能有享受这种醇酿的权利。
  “我要了,价格怎么算?”阿尔丰斯不动声色的问道。
  “先生,二十三瓶酒,只要付给我两个金币,它们就是您的了。”
  “喏,这里是三个魔法币,应该没问题吧。”法师的钱袋被打开,阿尔丰斯点出三个魔法币交给对方。
  “一点问题也没有,您真是个好人,塔隆的魔法币最硬,”男人把钱紧紧握在手里,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神情,“要不要帮您把酒送过去?”
  阿尔丰斯明白他说的硬并不是指硬度,而是含金量,巫王的印记在塔隆人心里是权力的象征,没人敢往钱里掺上一丁半点的杂质。
  “我刚到这里,还没有落脚的地方,能不能帮个忙?剩下的钱作为小费。”
  “没问题,扎伊里乐意为您效劳。尊敬的先生。”独眼男人把箱子扛到肩上,带着阿尔丰斯出了市场。
  扎伊里并没有选择富丽堂皇或者阴暗窄小的旅店,他在一间中型旅店前面停下来。
  “先生,您是一个人出门吧,看得出来,您是个法师,自然不会怕那些用下三滥手段的小毛贼,不过也得注意点安全。像这种旅馆既安全又不会被人盯上,而且价格公道,它会让您感觉非常舒适。”扎伊里是个嘴上很来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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