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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夏濯南对晶晶的痴心不改也是她一直羡慕不已的。
女人的这一辈子,有这样一个男人惦记着,哪怕是死了,也是无憾了吧。
如果自己今天死了,高凌风的心里会有一丝难过吗?他会记得自己这一辈子吗?他会记得曾有那么一个爱情傻瓜爱他如生命吗?
不会记得吧,一定不会记得吧,他把自己当成一个无理取闹的疯子,他只会记得那个善解人意,温婉可人的陆雪莹。自己在他心里,从来都是一文不值的,她的感情,于他而言也是无关痛痒的,他什么时候有真的在乎过?
“他呀,有时候幼稚臭屁得像个小孩子一样。”提及皇甫枭的时候,菀菀总是不自觉地扬起唇角,一脸的兴奋。
“这才是恋爱的感觉啊。”陆雪凝微微一笑,心里有些莫名的苦涩和凄然。
真正投入到了一段感情之中,会变得孩子气,会变得单纯,会变得无理取闹,会变得斤斤计较,所有的一切都是恋爱大于天,眼中看到的,也只有对方。
而不是像高凌风那般,总是那么清醒理智,那么遗世独立。
如果他有阿枭爱菀菀的十分之一,她落到今天这个地步她也就认了。
☆、原来一直都是她(1)
如果他有阿枭爱菀菀的十分之一,她落到今天这个地步她也就认了。
可是他对自己,连万分之一的爱都没有。她这二十年来的追逐不过是一场虚无缥缈的镜花水月。
高凌风,从今以后我都不会再缠着你了,我们之间彻底的两清了,我会永远地消失在你的世界里。
这一次,我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我要好好地睡上一觉,这个世界于我而言,已经没有任何的留念。
“菀菀,能陪我出去走走吗?”陆雪凝翩翩一笑,目光悠然地看着菀菀。
“出去走走?”菀菀愣了一下,“你身体还没有好,还是留在医院里养病吧,现在都是冬天了,外边太冷了。”
“可一直呆在医院里,我没病也会憋出病的。就出去一下下而已,不是有你这个大医生在旁边照顾我吗?我能病到哪里去。我真的想去外边走走,差不多有一个月没有呼吸到新鲜空气,没有见过外面的天日了。”陆雪凝一脸祈求地看着菀菀,一边摇着菀菀的胳膊。
菀菀看着陆雪凝一脸可怜兮兮的样子,想着这些日子她天天关在医院里,以她这样活泼好动的性子,定然是坐不住的。
医生也说了,她的身体已经恢复得七七八八了,不会有什么大毛病。
她既然这般想要出去走走,自己定然是不好拒绝的,只得依了她,替她换上了暖和的橘红色的长款棉袄,出了医院,拦了一辆的士,往陆雪凝想要去的地方过去了。
初夏有风,高凌风和陆雪凝一起居住的房子。
两年的时间,两年的相守,承载了他们两年的回忆。
从高凌风答应和陆雪凝交往的时候,陆雪凝便兴高采烈地将自己的所有行李全都搬到他这里来了,俨然是一副女主人的派头,天天和他腻在一起,平日里都很少回家,完全将高凌风当成了她生活的全部。
皇甫枭开着车,来了他们的初夏有风住所。
高凌风这阵子守着雪凝,却是心力憔悴,他原本就比较清瘦,如今折腾这么一个月下来,又瘦了一大圈,完全没有了往日的风采。
“你怎么过来了?”看着突然出现的皇甫枭,高凌风很是意外,旋即紧张起来,“是不是雪凝又出什么事情了?”
皇甫枭没有说话,直接进了屋子里。
初夏有风的风格非常的梦幻,四处都挂着风铃,房间的每个角落里都放着一只维尼小熊,显得非常的梦幻和童话。
陆雪凝面上看起来大大咧咧的,像个男孩子一般,但是内心却是无比的小女人,就像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小女孩一般,喜欢的东西都是那么卡哇伊,玩具熊,彼得兔,加菲猫,童趣十足。
“是雪凝让我过来的。”皇甫枭道明了来意,“她让我把她的东西都清理打包干净,什么都不要留。我去她房间收拾了,她所有的东西你都整理一下吧。”
“什么都不要留。”高凌风有些魔怔地看着皇甫枭,摇了摇头,“老三,别清理,就让他们保持原样,我相信,雪凝还会回来的。”
☆、原来一直都是她(2)
“那怎么行,我都答应了她。而且,这是她第一次让我办事,我一定要办到。你虽然是我兄弟,可是雪凝也是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我不能欺骗她。男子汉得光明磊落,坦坦荡荡。”皇甫枭拍了高凌风的肩膀一下,无奈地叹了口气,“这次雪凝被你伤得这么重,我看她是永远也不会原谅你的。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你也就看开点吧,难得她现在能和我说话了,也算是好转的开始。就先依着她,你若真是放不下她,以后再想办法弥补吧。”
“怕只怕,我做任何事情都是弥补不了的。”高凌风低着头,心情显得非常的抑郁,一边抓了抓头发,“我没有想到,我会把感情处理得这么糟糕。”
“你又不是圣人,哪里能那么完美。”皇甫枭笑了一下,“总不能什么优点都被你占尽了,把我们这些个兄弟衬得一无是处吧,多少也让我们有一些自己的闪光点。”
“我现在真羡慕你和菀菀。”高凌风苦笑了一下。
“不用羡慕我们两个,曾经你也有的,只是你自己不要而已。”皇甫枭拍了拍他的肩膀,一边上了楼,去了陆雪凝的房间,开始收拾起来。
“靠,这么多衣服,鞋子,我怎么收拾得完。”皇甫枭打开衣橱和衣柜,看着琳琅满目的各色衣物和鞋子,无奈地摇了摇头。
这个女人要不要这么奢侈,要不要这么败家,买这么多,她是准备开专卖店么?
看样子,女人果然是天生的购物狂。
不过,他家的菀菀却是个例外,自己帮她买的一些衣物鞋子她还嫌弃穿不过来,说他奢侈浪费。
女人总是要比较一下,才会觉得哪个好那个坏。
不过,陆雪凝虽然败家了一些,但是心肠却是不错的,虽然有很多富家女的臭脾气,但是在待人接物这一方面却是让他颇为欣赏。
如今她和菀菀这般情同姐妹,还真是有些出人意料。
“哟,还有日记本了,这么多。”皇甫枭打开陆雪凝的抽屉,看着堆在一起的几个日记本,有些好奇起来,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用手写。
“是吗?”高凌风愣了一下,亦是有些困惑地看着那几个日记本。
每天晚上的时候,陆雪凝都会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忙一会,他一直以为她是在做些无聊的事情,现在想想,原来她是在记日记。
“你怎么好像比我还惊讶,我都晓得她小时候就有记日记的习惯的,那时候还准备偷看一下的,结果被她骂死了。”皇甫枭一边说着,回忆起往事来,当时年纪小,他就是不小心看到了她的日记,见她上面写着长大了要嫁给高老大当老婆的句子,便取笑了她一番,她便一直追打着自己,还在爷爷面前告了自己一状,说他不懂得尊重别人的隐私权。
高凌风心里涌起莫名的失落情绪,他一直以为自己很了解雪凝,冲动莽撞,任性刁蛮,娇里娇气,可是现在才发现,这些都不过是表面现象,他从来没有真正的走进过她的内心世界去了解她。
☆、原来一直都是她(3)
“小学日记也还保管着,先看看。”皇甫枭随手翻了一本日记出来,开始读起了一篇。
“今天我在高伯伯家做客,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阿风哥哥,阿风哥哥真的好帅,就像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一样。他笑起来非常的好看,让人很快乐。我想和阿风哥哥一起玩,跟他在一起我很开心。”皇甫枭一边读着,懒懒地坐在了转椅上,不忘评点一番,“这小丫头片子,才丁点大就开始暗恋你了,真早熟。”
“别看了,给我。”高凌风一把抢过了皇甫枭手中的日记本,揣在了怀里。
皇甫枭有些郁闷,切了一声:“小孩子的东西,我也懒得看,我去整理了,你好好看看吧。”一边说着,已经站起身来,跟着去收拾其他的东西了。
高凌风心里沉甸甸的,他没有想到,自己在雪凝的心里会是这么的完美无瑕,他们第一次见面,她就喜欢上自己了。
可是在她心里那么完美的自己,却这样残酷地伤害了她。
高凌风颤抖着双手,决定好好感受一下雪凝的喜怒哀乐,体味一下她的内心世界,一边翻阅起她的日记来。
“今天,爸爸和妈妈把雪莹带回来了,说是我幼年走失的姐姐。可是我不记得我还有个姐姐的呀,不过没关系,有了姐姐的话,就多一个人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