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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沿着这条路前进,”弗格森在放映幻灯片,他的圆珠笔的影子指向屏幕,“在此处找到了尸体。”
“这里距离教堂和她家多远?”
“如果开车,距两边都大约一英里。如果算直线距离,还要更短一些。”
“绕过小湖的路径是直线距离?”
“差不多。”
弗格森接着说下去:“她头朝北躺着,穿着短袜,左脚上的那只没穿好。我们找到一块手表和一条项链,而她原来穿着的蓝色法兰绒睡衣和内裤,至今仍不见踪迹。这一张是她后脑部伤处的特写。”
圆珠笔的影子移动着。隔着厚厚的墙壁,我们上方隐约传来室内靶场的枪声。
埃米莉·斯坦纳陈尸时全身赤裸。依据邦科姆县法医的详细检查,她曾受到性侵害,大腿内侧、前胸有大片淤痕,肩部某些部位的肉不见了。她也被塞住了嘴巴,用鲜橘色胶带捆绑。小口径枪弹射入后脑,使她一枪毙命。
弗格森不断放映着幻灯片,当草丛间小女孩的苍白尸体从黑暗中浮显出来时,室内一片沉默。我认识的刑警都无法平静面对儿童重伤及谋杀案。
“十月一日至七日黑山的天气状况如何?”我问。
“多云。入夜后气温只有六七摄氏度,白天十多度。”弗格森回答,'“大多如此。”
“大多?”我望着他。
“平均而言。”灯再度亮起时,他字正腔圆地缓缓说道,“你知道,就是将全部温度加起来,再除以天数。”
“弗格森探员,任何特殊的温度起伏都攸关重大。”我冷静地说,以掩饰我对这个人逐渐加深的反感,“每一个温度高得不寻常的日子,都可能改变尸体的状况。”
韦斯利又翻过一页做笔记。他停下笔,抬头望着我。“斯卡佩塔一声,如果她在被绑架后不久便遭杀害,尸体在十月七日被人发现时会烂到何种程度?”
“依照所描述的情况来看,我认为应该已经有相当程度的腐烂,”说,“或许会长蛆,或许还有其他死后的伤害,得视尸体受肉食动物的啃噬情况而定。”
“换句话说,她的模样应该比这更惨,”他拍拍照片,“如果她已经遇害六天。”
“腐烂的比这更严重,是的。”
韦斯利的发际泛着汗水的亮光,浆过的白衬衫衣领也汗湿了,额头及颈部的血管浮现。
“我很惊讶没有狗靠近她。”
“对此我不能苟同,马克斯。这里可不像都市,到处都是埃ち骼斯唬颐嵌冀还仄鹄矗蛴闷ご┳ !�
马里诺积习难改,又在剥泡沫咖啡杯了。
埃米丽的尸体苍白得近乎灰色,右下部有绿色污渍,指尖已干枯,皮肤向后缩离之家,头发和腿部皮肤都有脱落的迹象。我看不出因反抗而受伤的迹象,也没有因挣扎而引起的伤痕、淤痕或指甲断裂断裂。
“树木和其他植物可能使她免于日晒,”我说,脑中闪过模糊影像,“看来她的伤口也没有流太多血,不然应该引来更多肉食动物。”
“我们认为她是在其他地方遇害的。”唯斯利插嘴道,“没有血迹、衣物消失、陈尸地点,这些都表明她是在其他地方遭到凌辱及杀害,然后被弃尸,你能否看出她那些肌肉是不是死后才不见的?”
“大约在死亡或遇害时。”我回答。
“又是清除咬痕?”
“依照现有的资料,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依你之见,这些伤痕是否与艾迪?希斯的如出一辙?”韦斯利指的是高特在里士满谋杀的那个十三岁男孩。
“是的。”我打开另一个牛皮纸袋,取出一沓用橡皮圈捆着的验尸照片,“这两个案件中的被害人胸部与大腿内侧部有皮肤遭割除。而且,艾迪?希斯也是头部中殚,遭弃尸,我还发现虽然性别不同,但那女孩与男孩的体形相似,艾迪?希斯身材瘦小、尚未进人青春期。斯坦纳家的女孩也很娇小,几乎未到靑春期。”我进一步指出,“值得注意的区别是,斯坦纳家的女孩身上没有十宇形记号,伤口边缘也没有浅伤口。”
马里诺向北卡罗来纳州的警官们解释,“在艾迪希斯一案中,我们认为高特起初试图用刀将咬痕刮除。当他判断这么做无济于事后,就割除了如我衬衫口袋这么大的一片皮肤,这一次,对待这个女孩,他或许就直接将咬痕割掉了。”
“你知道,我听了这些假设真的很不舒服,我们不能认定就是高特。”
“已经将近两年了,莉斯。我可不会认为高特已经重新做人,或是到红十宇会当义工去了。”
“你无法断定他没这么做,邦迪①就曾在一个救难中心工作过。”
“而上帝也和山姆之子②谈话。”
①20世纪70年代令美国人恐供的连环杀人犯。
②美国影片《山姆之子》中的主人公,是个邪恶的杀手,行刑前他要求一位天主教牧师帮他从犹太教徒转为天主教徒,其真实原型即20世纪70年代纽约杀手伯科威茨。
“我可以向你保证,上帝什么也没有告诉伯科威茨。”韦斯利语气平淡地说。
“我的看法是,或许高特——如果是高特——这次干脆就将咬痕割掉了。”
“嗯,没错。就像做其他事情一样,这些家伙熟能生巧。”
“老天,我可不希望这个家伙的手法越来越高明。”莫特用一条折叠整齐的手帕轻轻摁着上唇。
“是否已经准备好对此事提出报告?”韦斯利环视众人,“你们是否同意是白人男性?”
“这附近绝大多数人都是白人。”
“正是如此。”
“年龄?”
“他做事很有条理,那表示他有一定岁数了。”
“我同意。我不认为我们讨论的是个年轻罪犯。”
“至少有二十多岁,或许接近三十。”
“年近三十到三十开外。”
“他做事有条不紊。例如选择武器,他是随身携带而不是从现场寻找。他似乎可以毫无困难地控制受害人。”
“依照死者家人和朋友的说法,要控制埃米莉不难,她很害羞,易受惊吓。”
“加之体弱多病,她经常出入医院诊所,她惯于听大人的指示。换句话说,她对人百依百顺。”
“不尽然。”韦斯利面无表情地翻阅着小女孩的曰记,“她不想让母亲知道她熬夜到凌晨一点,拿着手电筒在床上写日记。她似乎也不打算告诉母亲,她是星期天下午要早一点到教堂参加聚会。这个男孩——伦恩,是否如预期的那样提前出现了?”
“他到五点聚会开始时才现身。”
“埃米丽和其他男孩的关系如何?”
“她有典型的十一岁小孩的交友关系——你爱我吗?在是或否上面画个圈。”
“那有什么不对?”马力诺问道,惹来哄堂大笑。
我将照片排在面前,有如排塔罗牌,我的不安逐渐升级。小女该脑后的枪伤深入头颅右太阳穴的腔壁区,贯穿脑膜和脑动脉中央的分支。然而她身上没有挫伤,没有脑膜出血或颅内出血的迹象,阴部也没有受到严重伤害。
“你们的辖区内有多少旅馆?”
“大约十家。有些是提供食宿的民宅。”
“保存投宿旅客登记记录了吗?”
“老实说,我们没想过。”
“如果高特在镇上,他总得找个地方投宿。”
她的验尸报告同样令人费解:眼球内玻璃体钠含量高达每升一百八十毫当量,钾质则达五十八毫当量。
“马克斯,我们从轻松旅游汽车旅馆着手。如果你去査这家,那我就去査橡实旅馆和苹果花旅馆,或许也要到登山客旅馆看看,虽然那一家距离远了些。”
“高特最有可能待在最不引人注目的地方。他可不想让人看到他进进出出的。”
“他也没有多少选择,这里没有那么大规模的旅馆。”
“或许不会入住红摇椅旅馆或黑莓旅馆。”
“我看不会,不过还是得去査一査。”
“阿什维尔地区呢?或许有几家大型旅馆。”
“那边自从将烈酒当成饮料后,事情就层出不穷。”
“你认为他将那个女孩带到他的房间,在房内将她杀害?”
“不,绝对不会。”
“你无法挟持这样一个小人质到处跑而不被人发现。总会有清理房间,客房服务之类的打扰。”
“如果高特住在旅馆,我会很惊讶。埃米丽被绑架后,警方便开始搜寻,这条新闻尽人皆知。”
负责验尸的是詹姆斯?詹雷特医生,他是奉命前往现场的法医。詹雷特医生是阿什维尔一家医院的病理学家,与州政府签了合约。在北卡罗来纳州西部这个与世隔绝的山区,偶尔需要法医验尸时,就由他来执行。他所下的结论“头部枪伤的若干发现无法解释”根本于事无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