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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筒里是加布里埃拉修女悦耳的声音。
“加布里埃拉修女,我是玛丽咏,能帮我叫一下安娜修女吗?”
她没有多等,安娜修女几乎立刻就接过了话筒。
“有什么事?你和我们一起来吃……”
“谁有我家的钥匙?”玛丽咏问道。
“什么?有什么事不对头……”
“谁有钥匙?”
“嗯……我们,我是说:兄弟会。我们这儿所有钥匙都有备份,这串钥匙放在修道院僧院。大多修士和修女每天进出时都要用。所有门的钥匙都在,包括你住的房子在内的各处附属房产。出了什么事?玛丽咏,我觉得你很紧张,有什么问题吗?”
玛丽咏在心里分析着她的回答,她完全没有料到。
“玛丽咏?”
“嗯……不,没有问题。我……我是想入非非,很抱歉……”
“上来和我们一起用晚餐吧,我们……”
“不,谢谢你。我留在家里,我还有事要忙。谢谢,晚安。”
她挂断电话。
兄弟会的每个人都能进她的家。
那又怎样?她这又碰上什么事了?她不是在找嫌疑犯,她也不处在某个阴谋的中心。
可是,有人进了她的住处,翻动了她的东西。
“是安娜修女,或是另一个修士,”她猜测道,“是为了确保我没有带自伤的东西……没有带武器……她负责我的安全,或者说,她得监视我。她要确保,在我消沉的时候不会干出傻事……如果我是她的话,我就会这样安排。”
那么,那封信呢?那个谜语?
是场游戏。
谁设的游戏?为了什么?
让我散心,让我想别的东西……
玛丽咏没能说服自己。
这一切很不明朗,各种念头在她的脑子里混在一起。她唯一敢肯定的就是暂时不要多透露自己的想法。不管这是兄弟会安排的游戏,目的是监视她,或让她消磨时光;还是,某人出于个人目的,她都得以退守的态度,暗地观察,等待适当时机,才能行动。
她得采取措施。
她不能避开众人耳目去请一个锁匠来,但她至少可以表明,自己不愿受人打扰。
她搬掉门口花几上的几件装饰品,把花几一直推到门前顶住。
她直起腰,气喘吁吁。这下至少可以保证,她在的时候,没有人能够打这儿过。
她觉得自己有点小题大做。
如果她真的在冒生命危险的话,不是一个花几能够保护得了她的,最好还是立刻把情况告诉DST。相反,如果她相信,发生的一切真的只是用来保护她的措施,她就没什么值得害怕的,她自己临时安的这把“锁”也就没有任何作用。
不,还是有用的,对我,对我的脑筋有用。我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而且,这样做对任何人都没有害处。
这个晚上,玛丽咏没吃什么东西。她大多时间都盯着门口,人坐在沙发里,一边心不在焉地看着电视。
她的思绪不时回到杰瑞米的日记上。他有种很特别的方式来讲述自己的生活,描述他住的地方:这节曾经豪华奢侈,如今凌乱不堪的火车厢;他很不谦虚地把自己描绘成一个英俊男子;他袒露自己的忧郁,没有丝毫的害臊,让玛丽咏感到惊讶。词语的选择至关重要,读的时候可以感觉得到,麦特森花了不少时间来记他的日记。
这是份个人的忏悔,很快可以感到此中没有任何自夸的成分,作者一心要把在开头几页中让人隐约可以预感到的惨剧记录下来。
傍晚时的发现遏制了玛丽咏阅读日记的热切心情。她觉得自己并不处于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
现在,这股热切感又复活了。
是好奇心。
谁是杰瑞米·麦特森,除了开篇介绍,这个人到底是什么样的?
他是哪一种人?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卑鄙的小孩被杀案件?他自己承认对着受害者名单潸然泪下。
玛丽咏取来这本黑皮书。
她打开一瓶金酒,倒了一杯,掺和了些橙汁,然后陷进沙发里。
窗外,镇子进入梦乡。
她把书翻到开始处,上次停下来的地方。
11
侦探杰瑞米·麦特森在开罗城里很有门路。
不仅仅是出于他的职业关系,更是因为开罗城中,西方社交界的大多数人都知道他,有的是听说过他的名气,有的曾经请他出手相助。
解决误会的本领,没有人可以与麦特森相比。
情妇不见了,酒钱变成贿赂,又要人装作没看见;或者仅仅是几条很得体地收集来的信息。
他的名声在沙龙、私人俱乐部和招待会里传播。人们交头接耳地说着他的名字,仿佛那是一帖灵丹妙药。他身上没有什么能让人联想到他就是这个社交界的宠儿。他根本没有一点上层社会人物的气息。
从外表来看,他显得有些粗野,言行举止内向封闭。人们踮着脚尖儿走到他跟前,惴惴不安地请求这个深不可测的人物帮忙。他总是用眼角瞅着来请求的人,噘着嘴唇,最后吐出一句“我看着办”。
他总能很轻巧地把死结解开。
在这方面,他最大的优点当然就是能够守口如瓶。另外,他认识的人很多。无论是在开罗老城本地咖啡馆的长凳上,还是公用泉眼边;无论是在大饭店的门房,还是部里秘书处,他的名字都为人熟知。
麦特森在开罗已经呆了九年。获得法律学位后,他就进了警察局,并立刻申请成功,来到埃及。开罗意味着异国情调、冒险、阳光,尤其是比较宽松的等级制度,可以让他更快地晋升为调查员。
事实证明他没有想错。
况且,在这里,他行动自由,这在伦敦或英国任何其他地方都是不可想象的。九年来,他被金字塔下的炎热阳光晒黑了皮肤,但他从来没有要求回国。相反,他竭尽全力让自己的档案留在让人遗忘的角落。他看着三名英国高级探长相继离任,他亲身经历了反殖民游行、暴力冲突、埃及独立运动、图坦卡蒙墓的发现。这近十年充满了荣誉和悲剧,让他痴迷。他被开罗深深地吸引住了。
他的方位标是屋顶之上的清真寺尖塔;是穆安津的吟唱,宣告着每日的来临,却没有伦敦大笨钟的火药味;是生活在阿拉伯人中间的英国人的排场;是每天从沙漠吹到他们头上的火辣辣的热风;还有那种受到威胁的感觉,好像危险随时随刻都会以任何可能的形式冒出来。在“一千零一夜”之城中,他的日子就是这样度过的。伦敦的浓雾和想象中的泰晤士河岸都失去了英国式的魅力。
这里,任何西方人都有权携带武器;在民族派的压力下,这里的夜晚随时会发生火拼;这里的每顿饭都有种古意。在开罗城,人们不是在制造历史,而是与历史交融,与它相伴生活。
不可思议的谜在这儿都具有实实在在的物质性,这在别处绝无仅有。传奇成为现实,沙子和太阳赋予它们所围绕的城市和存在一种苦味,催人更加尽情地享受生活。
开罗城是一条匍匐在莫卡堂山岭和尼罗河之间的眼镜蛇,它的咬噬不会致死,却会让人上瘾,永远不能得以解脱。
埃及警察局是在鲁塞尔·帕沙的领导下进行探案。但在战略性岗位上,他们还得到处接受英国人的管辖。杰瑞米·麦特森主要负责牵涉西方人和他们财产的案件。然而他的角色首先是政治性的。
埃及有两张脸孔,不得不依靠累赘的双头权力,有时要满足一方的殖民脾气,有时要满足另一方争取民族身份的强烈愿望。
他对自己的晋升问题满不在乎,他已经是侦探,杰瑞米·麦特森不在乎那些耀人眼目的头衔。他忠于职责,并不断告诫自己,职责的利益高于民族的利益。他办起案子就像杂耍演员一样,在两个文化背景中应付自如。
无论是流浪汉被杀案,还是英国富人被窃案,他都一视同仁,非常投入。
开罗同事如何办案,他知道得太清楚了。他们或是根据所涉的利益关系,或是看相关的社会阶层,或者只是听凭自己的心愿,一意孤行。麦特森觉得自己有义务在这个不够诚实的世界里掀起些风波。并不是因为他本身很正直——远远不是这样——他只是想时不时地向这个蛇窝里踹上一脚,然后,看着群蛇痉挛地蠕动。
麦特森为自己设了个边界,这道边界很窄,在正式工作和私活之间可以互相渗透。他很少靠替人帮忙来赚钱,但结交的人却越来越多。他给他们中的某些人建立秘密档案,有时候,让这些人帮忙作为回报。就此,他的交际网越来越广。
二月底的一天,他听到办公室走廊里有人在说话,说在阿巴西亚街区的一所废弃的屋子里找到一具小孩的尸体,杰瑞米·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