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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证人。
法院开庭那天,村上的人都去了。村里还是有不少人同情三好婆的,她是积德做善事,买鱼放生。你们自己去捞鱼,出了事怎能怪她?
法庭上,法官询问了三好婆放生的地点,放生的鱼种,放生的时间等,三好婆一一作了回答。法官又问放生的目的,三好婆说:“放生的鱼都是大肚子,一条鱼就要孵化千百条小鱼,让人宰杀了,要害多少条鱼的命呀。”
最后法官认定,三好婆无过错行为,也没有触犯法律,无须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当庭判决驳回原告诉讼。
小黑子的母亲一听判决结果,马上叫起来了:“她不放生,我儿子就不会去抓鱼,就不会掉在河里的!”法官说:“你儿子十二岁,还没成人,你是他的监护人,他去河里抓鱼,你也应该承担责任的。”小黑子的母亲说:“儿子去抓鱼,我不知道。”法官问:“那他怎么会去的?”大家都说是刘金宝从村东到村西,一路上叫着牛塘河里鱼多得不得了,要抓多少有多少……刘金宝对此倒没有否认。
这时,法官提醒小黑子的母亲,说:“刘金宝在这起事件中反而负有一定的赔偿责任,你们可以重新起诉,要求他承担一定的赔偿。”
刘金宝一时傻眼了,刚才他还在当证人,现在却要变被告了。
律师点评:
《该赔偿的是证人》故事主要涉及的法律问题:即“过错民事赔偿责任”。法律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集体的财产、人身安全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事中的三好婆放生,法律并未禁止,所以她无过错。而证人刘金宝当时见人就说河面上游满了鱼,一路叫喊大家赶紧去抓鱼。那么,从主观上看,他叫喊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他不仅应该意识到其中可能有一部分人是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而且还应意识到下河抓鱼可能带来的后果。也就是因为刘金宝没意识到自己“喊叫”带来的后果,所以在这起事故中,他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第五届“梅陇杯”法律知识故事大赛征文选登
碰瓷不容易
黄三是个碰瓷党,靠耍无赖过日子。可现在司机警惕性高了,他的日子不好过了。
这天,黄三大半天也没找到冤大头,正垂头丧气,一个老人牵着条狗走过来。那狗东嗅嗅西嗅嗅,忽然嗅了一下黄三的脚。黄三恼了,对着狗肚子就是一脚。那狗便一口咬在黄三的脚脖子上,疼得他直喊:“别走,你的狗咬我了!”
老人一看黄三脚上的牙印,连声道歉。黄三讹了一千块钱,这才罢休。
黄三用这钱打了预防针,还剩了几百块,脑瓜一转来了主意:今儿咱就碰狗瓷!
趁着牙印还新鲜,说干就干。黄三来到另一条街上,不久便遇到一个遛狗的女人。黄三赶紧上前,走到狗旁边时,忽然“哎哟”一声蹲在了地上,冲女人嚷道:“你的狗咬我了!”
女人回身看到牙印,惊慌失措地道歉:“大哥,对不起,我,我赔钱……”说完就翻开了坤包。黄三暗喜,可是女人很快停下手,叫道:“不对呀,我的狗戴了牙套……”说完掰开爱犬的嘴巴,露出厚厚的牙套。黄三见状,赶紧溜了。
这回黄三有经验了:行动前要观察狗的嘴巴。
他又走到另一条街,盯上个遛狗的男人,看准了锋利的狗齿。他瞅准个机会,一下子在狗跟前蹲了下去,捂着腿肚子假装惨叫起来。
谁知话没喊完,黄三便感觉前面来了一阵风——几个壮小伙奔过来,三下五除二把他摁倒在地,黄三惊道:“你们干什么?欺负人是不是?”
这时,遛狗的男人掏出证件,喝道:“不许动,我们是便衣警察!我们怀疑你是毒贩!呵呵,我这条警犬可从来没咬错过人!”
=End=
绝招
王慧到一家减肥院应聘业务经理,过五关斩六将,只剩最后一关—当场说服目标客户。
于是,老板领着大家来到闹市区,手一指道:“就他!”大伙儿一看,是个器宇轩昂的中年人,稍显富态,可绝不至于要减肥。
王慧却微笑上前,递过名片。中年人皱眉道:“我还需要减肥?”王慧不卑不亢说:“您需要的不是减肥,而是健身塑形!您是做跨国生意的吧?发达国家惯例,成功人士都是健康达人,富态是不善于管理自己的标签。细节决定成败啊……”听罢,那中年人居然接过名片,说过几天再找她详询!
大家正暗暗点头,一旁传来了吵骂声,是两个乞丐在打架。老板眼睛一扫,指向了一个看热闹的孕妇,大家都捏了一把汗,让孕妇减肥?可能吗?
王慧却稍稍沉思,递过宣传单,微笑解释:“您放心,我不是来劝您减肥的,不过您也得注意适当饮食,营养过剩可对孩子不好。我有个表姐,肚子上脂肪过厚,刀口崩裂三次,现在宝宝都满月了,还跟她住在医院里……”孕妇听了神色慌张,连连问起控制体重的办法。
大家正啧啧赞叹,老板竟把手指向了刚吵好架的圆脸乞丐。
让乞丐减肥?简直是天方夜谭!大家正不平,王慧却已过去说道起来。这头大伙儿听不清,只看到那乞丐连连点头,接过了王慧的单子。
待王慧走回来,大家都争先恐后问她详情。她莞尔一笑,道:“我就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大伙儿忙猜:“莫不是许诺免费减肥?”
王慧摇摇头,说道:“我跟他说‘你看刚跟你吵架的对头,不就是因为比你瘦了那么点儿,每天得比你多赚多少啊?’”
大家听罢,都愣住了,随即响起了一片掌声。
=End=
最佳防盗
季大志的儿媳在城里生了个大胖小子,等着老两口去帮忙。这是喜事,可老两口发愁了:这一走好几个月,头年儿子结婚买的全新家电,怕是要被小偷惦记上了。
这天一早,季大志大张旗鼓喊来几个亲戚,把家电搬走了。到了夜里,他又领人把家电从别家搬上车,刚要开路,却被两个联防队员给拦下了,说是村民举报有人夜间行窃。季大志只好说清楚,原来他是想使一招暗渡陈仓,让大伙都以为季家给搬空了,再把家电挪回家里去,好骗过小偷的眼睛。不过,这计划也跟着不胫而走,泡汤了。
碰巧,老村长来串门,聊家常聊到了难处。原来,村长的儿子在城里谈了个女朋友,准备回来摆喜酒。可“裸办”吧,显得太寒酸;大办吧,就要置办新家电,挺浪费。真是左右为难啊。
季大志一听,心里顿时有了主意,说:“哈哈,这个好办!”
村长精神一振:“快说来听听。”
季大志说:“别的我帮不上,家电你尽管搬,几乎是新的。搁在你家,我一百个放心!”村长一听,真是两全其美呀。就这样,问题解决了,老两口终于放心地进城看孙子去了。
没多久,村长给季大志捎去了个红包。季大志说啥也不要,村长说这是儿子的喜气,岂有将“喜”拒之门外的道理?
过了段日子,村长又给他捎了红包。说是村里的张老三在家办喜酒,也借用了他的电器。接着还有李老四,王老五,情况也都差不多,都上赶着排队预约呢……听了这些,季大志乐得直笑:“嘿,这可真是一石二鸟,最佳防盗啊!”
=End=
他和局长啥关系 局长生病了,住进了单人单间的干部病房。下属们听了消息,纷纷探望。一时间,病房内外人声鼎沸,惹得平时最温柔漂亮的护士小姐都拉下脸来,直把来探病的人往外赶。
过了几天,局长的检查结果下来了,绝症晚期。下属们听了,各个唏嘘不已,不过从那天起,探病的人倒是越来越少。
可却有一个例外,那就是科员小于。他仍然热情不减,每天必到局长病房里报到,陪局长聊聊天,散散步。
消息传回局里,同事们议论开来:这小于到底跟局长啥关系?有人猜,是亲戚?可立刻又有人反驳,不可能,局长生病前,压根就没看出对小于有过特殊照顾,有时候心情不好,还专欺负他是软柿子,拿他出气。大伙儿压不住好奇,跑去问小于,他也只红着脸说,老领导得重病,经常看看应该的。
几个月后,局长过世了。原来的副局长扶正了,而小于竟然被破格提拔成了副科。大伙儿议论过后,总算明白了,溜须拍马,见风使舵之人领导固然喜欢;但像小于这样,在危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