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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会2004-2012-第17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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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张一气之下就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然而,仲裁结果出来了,老张大吃一惊,他们计算出来的赔偿金额竟然与老板给的数额一样。难道是老板买通了当官的?老张咽不下这口气,又去上访,但有关领导经过调查,明确答复他,老板手里有老张亲笔签名的工资单,工资单上写得明明白白,老张的月工资是1900元。按照这个基数,公司给予的赔偿金没错!

  老张闷闷不乐地回到了老家。到家后没几天,老张就病倒了。读大学的儿子闻讯匆匆赶了回来。

  儿子得知父亲生病的原委,也很气愤。他是学法律的,自然关心法律程序,就问道:“爸,您说您的工资是3800元,但为什么签字只签1900元?”老张摇摇头说:“不是签一份。我们工资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基本工资,另一部分是各种补贴,两项加起来就是总工资。老板说这样就不用缴个人所得税了,是为了我们好。”

  儿子一听就明白了其中的猫腻,他说:“我这就去找我的导师,您不是有工资复印单吗?到时我们上法院去讨公道!”

  不久,老张和儿子以及儿子的导师王律师来到广东某法院。在庭审过程中,老板的代理人故伎重演,只出示了一份工资单,工资单上有老张的亲笔签名,写明老张的月工资总额是1900元,所以赔偿金计算没错。

  但是,王律师向法庭提交了老张的另一份工资单复印件,说:“被告方在撒谎,事实上原告每次签工资单时都签了两份,而两份工资单都由被告保存,被告在法庭上出示的工资单只是其中一份。”

  老板的代理人装作不知情,坚持说只有一份工资单。王律师不慌不忙地又拿出一份证据。原来在开庭前,王律师已经向老张的工友们做了调查,他们证实,确实有另一份工资单。

  最后,尽管被告拒不提供原告的所有工资单,法院还是判定老张的主张成立,认定老张的月工资总额为3800元。

  律师点评:

  《工资单里的猫腻》说明了这样一个法律问题:证据的确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故事中,老张的老板其实早就算计好了,他把工资分成两部分,让老张他们签两次名。遇到工人要求赔偿时,老板就只出示其中的一份,计算赔偿时以其中一份为计算的基数,这样就能“合法”地少支付赔偿金。

  这样的案例在生活中时有发生,因此,特别提醒读者平时一定要妥善保存好相关证据,遇到问题时才能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nd=

  人类的朋友

  张山、李石,王福三个人是好朋友。一天三人喝酒闲聊,聊着聊着,聊到了“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这个话题。张山提议,一人讲一个动物救人的故事。

  张山先说:“大青马救了我爷爷的命。我爷爷在抗战时是骑兵,一次战斗时中弹了,从马上摔了下来,眼看要被后面的战马踩死,大青马转过身,用嘴叼起爷爷的腰带,飞快地向侧翼跑去,一直跑到安全地带。”

  李石接着说:“大黄狗救了我儿子的命。那一次,我和妻子下地干活,把儿子一个人锁在家里。中午回来,看到家里的大黄狗嘴里含着一块撕下的人肉。原来,有个人贩子看到我家没人,就翻墙而入,想抱走孩子。谁知大黄狗一口就咬住了他的腿,人贩子只好灰溜溜地逃跑了。”

  最后王福说:“我也被动物救过,小白兔救了我的命。” 张山和李石都笑了:“小白兔还能救人?”

  王福叹道:“你们还别不信,我不是爱好旅游吗?那次我在山里迷路,被一只狼跟上了,跟了整整一天啊。天暗下来了,我发现前面有一所废弃的小屋,就逃进屋,屋里躲着一只受伤的小白兔。如果没有小白兔,我今天也不会坐在你们面前了。”

  听到这里,张山忍不住问:“是不是你治好了小白兔的伤,它指给你一条逃出去的暗道?”李石说:“一定是它牺牲了自己,跑出去引开了狼。”

  王福喝了一口酒,说:“都不是。我在屋里发现了一些干柴,就用随身带着的打火机点燃了干柴。狼看到火,不敢靠近了。我把小白兔杀死,用火烤着吃了,恢复了体力,坚持了一夜。第二天有人路过,把我带出山林,我得救了!那兔子肉可真香,我一辈子都没吃过那么香的肉……”

  =End=

  穿越之后

  上面潦草地涂着一个签名。朋友一眼就认了出来,这是莎士比亚独有的签名方式,要知道,当今世上只保留了三个莎士比亚的亲手签名。

  朋友意识到博士说的可能是真的,这时,博士接着说:“我告诉莎士比亚,他的剧本我们钦佩得五体投地,大学里还教莎学课呢。”

  朋友激动了:“我就教莎学。”

  博士点点头:“我知道,我给他在你班上报了个名。可怜的老头,他急于了解后世对他如何评价。”

  朋友惊呆了,突然,他想起自己班上真有这么个人,打扮、说话都挺奇怪……这时博士已经喝得醉醺醺了,他伤心地说:“可是,就因为上了你的课,莎士比亚强烈要求回古代去,因为他受不了那样的侮辱!”

  朋友不明白了:“侮辱?”

  博士一口喝干了酒,说:“你、你这呆瓜,你给了他一个不及格。”

  =End=

  照顾你面子

  小刘今年读上了研究生,住宿条件不错,两个人住一间宿舍,但厨房是公用的,每层楼只有一个。

  这天小刘没课,中午他听见宿舍隔壁的厨房有动静,就到厨房门口一看,一个女生正往锅里倒油呢。小刘纳闷了:这一层没住女生啊!再仔细一看,原来是楼上的美女小田。小刘明白了:这个粗心的小田,少跑了一层楼也没发现。小刘刚想去提醒她,突然计上心来:自己装作不知道,一会儿说不定能蹭一顿饭吃……

  于是小刘又悄悄回到床上躺下。过了一会儿,他溜到厨房门口一看,哟,小田已经炒好了两个菜,放在灶台上。小刘心想:还是提醒她一下吧,但小田知道自己用了别人的厨房,肯定下不了台。正在为难,小田的手机响了,她关掉火,匆匆出去了。

  好机会!小刘赶紧拿起小田炒好的菜,走到楼上小田那一层的公用厨房,也把菜放在灶台上。真是天衣无缝!过了一会儿,小田接电话回来,这回她没走错,回了自己那层楼。

  打这以后,小刘脑海里总出现小田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他发现,自己爱上了小田。这天,小刘瞅个机会,便半开玩笑地向小田表白了。

  谁知小田一听,脸沉了下来,说: “我最看不惯朝三暮四的人!”

  朝三暮四?小刘不明白,小田鄙夷地看着小刘说:“那天我回宿舍,门只开了一条缝,我一眼看到你正躺在我室友的床上,我赶紧跑去做饭,心想,不知什么时候你俩好上了。怎么让你们下台呢?做完饭,我只好假装接电话出去了,等回来一看,你果然已借机走了。”原来,小田到现在还不知道自己那次曾经走错了呀!

  =End=

  抢冠军

  大头的师弟却坚持道:“还是一起到敝饭庄为师兄庆功……”

  一群人正在酒楼门口争执不下,两个警察赶到了。他们一边一个抓住大头,说:“刚刚接到报警,你聚众阻碍交通,扰乱社会秩序,跟我们到警局走一趟。”说罢,不由分说就将大头推上了警车,留下众人在原地发愣。

  还是大头的徒弟反应快,他想起,自己有个铁哥们在警察局有关系,赶紧请他出面打听。那铁哥们很快回了话:问不到大头的情况。

  事情严重了!大家都为大头的安危捏了把汗。正束手无策,当地报上登出一条广告:川菜冠军主厨掌勺本店,金源大酒楼欢迎各界光临。

  这是怎么回事?大头的徒弟忙拜托铁哥们再去打听,那铁哥们打听了半天,回话说:“金源大酒店的老板,就是警察局长的小舅子,他们这是通过特别手段把冠军抢到手了!”

  =End=

  合喝酒的潜规则

  自己先躺下了。第二天酒鬼醒来,发现牢房里只剩下自己一个人,飞天大盗不见了。过了一会儿,县太爷竟叫人打开牢门,放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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