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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生命之歌-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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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起了这些。
而且他感到说起这些地球和地球上的生命之间的恩怨情仇,玫瑰的声音一直是淡淡的,就如同死水一般,没有任何的波动,也许这些东西对她来说早已不新鲜,早已不能刺激她的神经,而冰凌虽然也是闻所未闻,可也许是这些日子以来,每天所闻所见都是一些没边的事儿,他的心早已被惊的麻木,也就不再心惊了。
玫瑰看着木无表情、默不做声的冰凌,片刻,又说道:“你也许会奇怪我怎么会知道的这么清楚,这是因为我以前本就是神的一员,而在成为神之前,我也是曾经咆哮山林的虎,自然知道神和其它动物的想法,可我在基因变异,成为妖之后,才明白这世界的资源太有限了,如果都被神拿去了,妖就没有了。如果我不去争,我就只有死路一条,这世上的一切争斗,其实只是为了两个字‘活着’,人和人的宠物们一直在争,这也是只是为了‘活着’,当然现在的人已经强大到统治了地球的生态圈,其它的物种也许加一块也不够看,现在照人类文明发展的势头,也许用不了多久,其它的物种要么加入人的文明成为宠物、食物,要么就得消失,地球的计划就快要成功了。”
玫瑰前面的话虽然离谱,但并没有让冰凌心惊,但刚刚看似平淡的一句“生存之争”,却又仿佛在心海里掀起了巨澜。是啊,以前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写手,他拼命的写作,拼命的争,却仅能糊口。现在他是衣食无忧了,可神却要杀他,尽管只是不让他永生,也是在要他的命啊,再说如果他的基因再次被禁制了,他又要回到以前的小写手的生活了。不,他不要回去,为了活着,他也必须去争,哪怕是要与强大如斯的地球战斗,他也必须要去争。
冰凌面色阴晴不定着,但他那要求变强的决心却越来越炙热起来,似乎连整个阁楼的温度也在随之升高。
“你真的想好了,那我们开始吧。你先闭上眼,用心念守住你的识觉天,也就是你的头顶,你的心越狂热越好。然后保持住就行,留下的事就交给我好了。”玫瑰对冰凌说道。
玫瑰她之所以告诉冰凌这些,目的只有一个:激起冰凌心中的狂热来。因为融合记忆水晶的过程,需要在大脑识觉天中形成地底熔岩一般的高温,虽然只是悬浮于识觉天中,并不直接接触大脑,但这样的热力辐射起来,也不是普通人所能承受的。
永生人在基因变异后,外表看不出来有任何变动,但身体都被重塑过,只是这种重塑,连最精密的仪器也检测不出。因此永生人的大脑不仅自然形成了识觉天,而且他们心也如识觉天中的太阳一般,心的一分狂热,就能让识觉天的温度升高十分。
冰凌就这样闭上了双眼,心中不断默念:“为了活着、为了生存,为了活着、为了生存……”他的浑身开始炙热起来,汗水大滴大滴的滚落,但冰凌并没有停下来。
他将他的意识向上延伸着,就像攀山一般,渐渐的来到头顶,他发现这片区域但却是暗黑一片,在这一片暗黑之中,似乎还弥漫着浓重的雾气,将他紧紧包裹其中。
突然之间,冰凌感到头顶出现了一缕红光,这光亮来自一颗悬在半空的跳动着的心脏。这心脏每跳动一下,就发出“咚、咚、咚。”的声响,战鼓一般,沉重而有力。
渐渐的,这心脏跳动的速度越发的快了起来,发出的红光不但越来越亮,驱散着层层的黑暗,还不断的变幻着,渐渐的化为了七彩,心脏之下,纵横交错着无数的河流,河流中的水本是如血般赤红,现在在七彩的的心光之下,也泛着七彩的光芒。
看到这里,冰凌差一点就惊呼起来:“难道这就是我的七彩血?”
这时,一个女声在冰凌的积觉天里响起:“不要怕,这是七彩血没错,天听天言和彩色血正是永生人的特征。永生人在基因变异后,一般血液里都会增加几种色彩,色彩越多,潜力越大。一般的永生人只有红黄或红绿两色。七彩血实在太少见了。”
这声音好听绝不像来自玫瑰,但却好听之极,让冰凌几乎失神的心,马上又稳定下来。
而随着七彩的光越来越亮,他的头顶越发的炙热起来,滚滚热浪如沸腾的钢水一般,淹没了整个识觉天。那浓厚的雾气像是被高温蒸发了一般,冰凌的识觉天渐渐的明亮了起来。
在冥想出来的高温的炙烤下,冰凌的神智已经变得已经不太清醒,他只是本能一般的默念着“活着、生存,生存、活着”,从紧闭的双眼的缝隙中竟透出一片火红的赤热。
玫瑰一见如此情景,知道时机已经成熟,并不说话,眼中射出两道金色的流光,照射到手中的黑白水晶上,两粒水晶顿时飞了起来,直奔冰凌的太阳穴而去。
这黑白无常的记忆水晶一触到冰凌那因为高温而变得有些微红的皮肤,就像冰晶融化一般,黑水晶变成了如同浓黑的墨汁,白水晶则变成乳白的牛奶一般,但却并不掉落,而是稳稳的附在了冰凌的太阳穴上。
突然间,玫瑰的目光又是一变,金色流光化为碧绿,这浓重的绿光如同实质一般,将融化的记忆水晶包裹其中,缓缓的挤压着。随着压力越来越大,两滴融化的记忆水晶从冰凌的太阳穴渗入了进去。
此时如果进入冰凌的识觉天,就会发现进入冰凌大脑的两滴记忆水晶被识觉天中的跳动心脏发出的红光芒照射到,竟像是被高温蒸发一般。化作一黑一白两股气旋,飞速的融合在了一起。
在心脏的发出的七色彩光照射下,融合后的气旋竟渐渐透明起来。
悬在识觉天的发光心脏仿佛有生命一般,竟将这气旋慢慢吸了过去。气旋与心脏一触之下,就消失不见。
几乎是气旋消失的同时,心脏一时间光芒大华,赤、橙、黄、绿、青、蓝、紫这七彩光融合了黑白气旋之后,竟多出了黑、白两种,由七彩变成九彩,这些光在心脏心脏心脏之下的河流中,不断的流转、变幻着。
显然玫瑰感知了这一幕,她轻轻的松了一口气:“成了,居然从七彩成为了九彩,太不可思议了,这人潜力巨大,只是心神不够强大,刚才要不是我用天籁魔音镇住你的心神,只怕现在已经真的疯了。猴子呀,猴子,这人真的可能是他吗?”

卷一 疯人院别墅 第十三章 像极了

玫瑰口中的猴子,自然就是那个古怪的就像僵尸一般的侯教授了,但玫瑰口中的他又是谁呢?
冰凌自然不知道玫瑰说了些什么?他现在还没有完全从狂热的识觉天中脱离出来,外面发生的一切都没有感觉,毕竟第一次进入识觉天的他还不能自由随意的出入。过了一会儿,冰凌睁开眼睛,像是做了一个梦一般,眼神里有些迷离,他呆呆的望着玫瑰,像是在等玫瑰解释这不寻常的一切。
他现在隐隐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不光是身体,甚至精神也都一样,他有一种失重的感觉,轻轻一跃,就碰到了阁楼的屋顶。
“呯。”重重的发出一声闷响,结实的屋顶竟被生生撞下一块来,而且冰凌还一点也不疼。
站在阁楼的地板上,冰凌有些不知所措。
“黑白无常的记忆水晶已经融合进你的体内了,就宇宙能阶而言,你已经相当于初级五阶,你可是捡了一个大便宜啊。”玫瑰望着一脸茫然的冰凌,“呵呵”一笑道。
玫瑰的笑声轻轻柔柔的,像是如水的月光一般,弥漫在这被力场封闭着的阁楼之上,经久不息。
也不知道这声音在冰凌耳旁经过了多少次,终于冰凌从一片茫然中苏醒,人虽醒来,但心却依然沉浸在刚才的狂热中,他想都没想,一句在玫瑰看来狂得没边的话脱口而出:“什么,这就初级五阶了,也太容易了吧。”
玫瑰没想到,冰凌楞了半天,一开口竟说出这样的话。她突然冷冷一笑,朱唇轻启间,幽幽的道:“你现在只是相当于突然中了大奖的穷光蛋,虽然坐拥百万家产,但理财水平依然为零,如果不学习理财技能,坐吃山空,百万身家,也会很快败光的。”
玫瑰的话让冰凌觉得一阵寒风吹过一般,狂热的心突然冷静下来,他常在报上看到,一些中了亿万大奖的人,在几年间就败光了全部身家,一切又重归于前,境况甚至可能变得更糟。
“那我该怎么办?”冰凌问道。
“你现在还不到用的时候,再说能阶波动太大,很容易被地球白细胞们发现,我看还是先封印起来吧。”玫瑰说道,眉宇间依然冷冷的。
说话间,这玫瑰目光再次闪动,一张白色的大网瞬间向冰凌笼罩而下,将冰凌的身体包裹的密不透风,然后这大网一闪就消失不见,冰凌顿时得身体里面澎湃的能量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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