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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岳山救人,然后受伤他觉得不累,但是现在全是疲惫。
水帘洞就像是扫过一阵狂风,坚硬的石壁抵抗了李无影的突破,现在却是泡沫一样的消散,一个个人,就像是断线的风筝,风车里面的糟糠,毫无反抗之力的远去,云飞的泪水就像是晶莹的宝珠,在那里闪着幽兰的光芒,蓝色的瞳孔,仿佛是大浪卷过的海岸,深邃的失望飘到渺茫的彼岸。
“送你们最后的礼物,幻想的友谊。”云飞看着远方,心里割断了根绳子一般,不过,他的确是送给了他们一份礼物。
纪雾巡派过来的意念一扫过来,云飞一声咆哮立马烟消云散,心神惶恐的强者不敢轻易的来犯,加上云飞的实力,让他们摸不透,所以,他们画上了一块搜索的禁地。
不是谁,都可以惹的,纪雾巡之所以想要斩尽杀绝,就是怕公诸于世。
现在瀛洲岛基本上被他排除了,一个存在强者的地方,怎么可能收留李妍香那些鼻涕呢?
云飞离开了,没有留下一丝痕迹,空荡荡的,好像远方塌了一块天幕。
还是水帘洞。
李得取从泥沙里钻出来,一脸茫然看着同样狼狈的李无影,李妍花,以及几个子弟,这时候,清晰地看出,大大小小,有十七个人。
可觉得像是做梦一样,而且,这个梦来得非常突然,以至于怀疑,这究竟是不是真的。
“得取!”李无影慢慢的走过来,不敢相信的说,“子风比我们都强?”
他的脸上蒙着一层羞色。
“他真的只是想加入我们。”李妍香好像明白了什么,但是,一切都已经迟了。
不是每一个人都像想象那么复杂,也不是每个人都像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有时候,我们恰恰弄反。
“他究竟是什么来头?”李得取也是不可思议的问,一下大病了似的,就在那里定住了。
“我感觉他像一个人?”李妍花突然醒悟的说,美丽的脸颊好像画了一只花猫,但还是保持着经历了种子训练的妩媚。
“像谁?”李得取还有李无影同时的问,现在他们的心头已经产生一种复杂的情感,叫做后悔。
“像五岳山救我的那个无头人。”李妍花不确定的说。
子风,还有云飞,给她的记忆都只是一瞬,一个是无头,一个有头。
“是的,不会错的,”李妍花瘫坐在地上,脸色变得惨白,失落地说,“不会错的,他们的身体高度一样的,还有衣服,给人一种特殊的感觉,就是换了一种颜色,但是气质,语调,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听到这句话,李得取,李无影,还有刚龙,李妍香的腿都软了——“我竟然说他不配做我兄弟。”
“我无视了他的恩惠。”
“我打了他喜欢的小野人。”
“我本来知道他只是想加入我们的。”
……
“四哥还在他的手上……”李妍花实在是受不了这样的打击,就像潮涌一般痛哭了出来。
现在,就算有人说他们狗眼看人低,他们还是会毫不犹豫的承认的。
人,不会留太久,时间,更不会不变。
只是一瞬间,天空突然乌云变换,九天雷动,闪耀的轰雷带下一阵泼洒一般的锋面雨。
雨下的人,没有一个躲的,都在接受上天的洗礼一般,雨凉凉的,浸着他们麻木的心灵,渐渐的有了知觉。
水帘洞外,雨水洗刷过后的江面,重新回归了那种安静,还有清新,天上蓝蓝的,飘着白云,远方挂着一道彩虹,连接着另一处苍穹,两只飞燕好像不知道彩虹是假的,在那里嬉戏,追逐,下面的人都看得出神了。
李得取说:“怎么会这样?”
李无影说:“这飞燕也太傻了吧!”
李妍花说:“真希望彩虹留滞得久一点。”
李妍香却说:“它们是希望有一个美丽的家园,无忧无虑的生活吧!”
大概就是无忧无虑的生活,迷失了太多人的心神。
我拼搏半辈子,享受半辈子。
——可是,谁想过**的无限,现在不享受,更何况是以后。
所以杀谬吧,无止无休的杀谬,血腥浸透所有人的心灵,只有强者更强,才是生存者的王道。
另一个远方,云飞看到这彩虹,一道力劲打出,轰散了远方的天幕上的彩虹。
(祝所有表白成功的朋友七夕快乐,幸福永久,没表白的朋友赶紧表白,立刻成功。)
第八十七章 奔走三年
小野人好像很不解的样子,在云飞的怀里叫唤,云飞搂着他,深深的说:“我只是不想它们太失落,早点看穿美好只是幻境,更好飞向遥远的天空。”
遥远的天空——云飞也不知道怎样定义,应该很远很远。
云飞也不管什么,护龙洞已经交给醉浮尘,十年后再回去也没有关系,中间回去也怕吵到他们的修炼。
所以一路向北,过了无数的高山,掠了无数的大河,来到一望无际的雪原。
不知不觉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年,三年,云飞喉结出来了,长期的跋涉,人都显得几分沧桑,凌乱的散发飘到了腰间,不是那张只有男人才配拥有的英俊的脸,恐怕真的会收到一些异类的误解。
站在雪地上。
“蓬!”一道缓缓地力劲,从头顶发出,云飞的头发就像慢飞的黑雪,飘零的落到雪地的每一个角落。
黑发被云飞瞬间搞定,虚空人族,对生活的要求,就是这么简单。
这三年,云飞也不是一味的赶路,他花费了很多的时间去寻找可能多的野人,遇到集体捕杀野人的人,他毫不犹豫的下了毒手,在蓝水球上,云飞也有了新的称号:野人王。
一些人看到云飞,多是在行动的时候。
特意叫蓝服变成野人毛一样的行装,并不会说话,而是直接杀无赦。
所以他们认为,云飞就是野人进化而成,懂得修炼的野人王。
而云飞现在,的确懂得野人的语言。
野人,也会有一些与生俱来的天赋,比如说话。
还记得当初在五岳山,云飞救得的那个小野人吧,他现在可神气了,做了野人们的头头,云飞给他取个名字,叫做郑先明,是云飞的得力助手。
因为每一次寻找野人,不用云飞用意念去寻找,小野人就会先知道云飞是想找野人,并且准确无误的告诉他们位置,好像安通般的功能,但是比安通更灵敏,可以实现知道,所以云飞就叫他郑先明。
先明很壮实,只比云飞矮一点点,但是不怎么懂事,每一次有了野果,就自己抢着吃了,云飞虽然对野果不敢兴趣,但还是被先明这种小聪明折服。
看到云飞散尽头发,郑先明生怕出什么事情,立马赶了过来,用野人的语言说:“主人,您有什么不爽快的事情吗?”
云飞看到他火急火燎的样子,心里很温暖,回答说:“我觉得最近蓝水球有点不对劲,陌生的恐怖气息增加不少。”
“没事的,主人,我们又不和他们争执,一心保护主人修炼是我的职责,谁要是敢来就先从我的身上踏过去。”
郑先明这种护主心切的心里云飞很感动又觉得好笑,调戏的说:“你连力劲都不会使用,怎么保护我啊!”
“这个——”郑先明突然纠结了,长满毛的大手使劲的饶头,“主人,我知道了,您把我带在身上,要是打架的时候你打不过他,就把我当做利器抛过去,我会为主人咬住敌人几秒钟,然后主人就可以逃跑了。”
郑先明真的是不顾一切,可惜三年过去,云飞始终找不到给让他修炼力劲,钻研星球规则的方法。
虽然郑先明和云飞一样,没有原始星核,但是郑先明根本不能接受混沌之气,而且在混沌之气的凝绕下呆久了,还会窒息,所以云飞根本没有一点法子。
因为看到先明的忠诚,所以云飞决定多聚集一些他们的同类,也许有朝一日可以让他们接触到所谓的灵智,没准就能够风生水起了,但是究竟什么是灵智,云飞无法解释,先有力劲还是先有灵智,也无从知晓。
但是——“蠢蛋,我们是兄弟,怎么能够撇下你然后苟且偷生呢!”
云飞一脚踹过去,简简单单一句话像是定神剂一样,郑先明被云飞踹了一脚。
“这平时不是很会跑的吗,怎么现在不跑了啊!”云飞故意的刺激他。
兄弟,他多么想拥有兄弟,出生入死,在所不惜。
“主人——”郑先明突然跪在地上,眼睛通红的说,“主人是先明的主人,我把主人当做我的哥哥,我们是兄弟,但是主人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