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书籍会员功能区: 您尚未登录,不能使用书架和书签功能! 您可以选择 『
注册
』 或 『
登录
』 来获取此功能! 喜欢本站记得-->
『收藏到浏览器』
本站域名,
ggsj4.com
。
最新电影
首页
都市言情
魔法玄幻
武侠修真
历史军事
网游竞技
科幻穿越
恐怖悬拟
文学名著
激情
其他
最新
热门
排行榜
当前位置:
首页
>>
魔法玄幻
>> 兽人之都说了是套路
兽人之都说了是套路
报告错误
小说类别:
魔法玄幻
上传者:
世纪史诗
作者:未知
小说大小:313K
更新时间:2022-05-01
完结状态:
全本
小说热度:10
推荐量:0
收藏量:0
您可能喜欢
·
当女人穿到男男兽人的世界
·
巫巫家族之兽人世界
·
兽人军士
·
兽人时代,蛮妃驯蛇王
·
重生之都市邪神
·
宫女太嚣张:夫君,我说了算
·
重生之都市狂龙
·
生存之都市孽海
〖
在线阅读
〗 〖
本书TXT电子书下载
〗
放入书架
赞
(
0
)
踩
(
0
)
章节目录
小说简介
下载帮助
本书公告
惊喜
《兽人之都说了是套路》阅读目录
第
1
章
第
2
章
第
3
章
第
4
章
第
5
章
第
6
章
第
7
章
第
8
章
第
9
章
第
10
章
第
11
章
第
12
章
第
13
章
第
14
章
第
15
章
第
16
章
第
17
章
第
18
章
第
19
章
第
20
章
第
21
章
第
22
章
第
23
章
第
24
章
第
25
章
第
26
章
第
27
章
第
28
章
第
29
章
第
30
章
第
31
章
第
32
章
第
33
章
第
34
章
第
35
章
第
36
章
第
37
章
第
38
章
第
39
章
第
40
章
第
41
章
第
42
章
第
43
章
第
44
章
第
45
章
第
46
章
第
47
章
第
48
章
第
49
章
第
50
章
第
51
章
第
52
章
第
53
章
兽人之都说了是套路书评
《都说了是套路!》叶千泠 文案: 末世来临,安闲出任务的时候被重生的所谓“未来情敌”给推入了丧尸群。你分分钟推我?行啊,原地爆炸给你看!咱们一起死! 自爆的安闲穿越到了一个拥有魔法的兽人大陆。 一个因为别人陷害而被驱逐出部落流放于雪海之森的雌性,把受伤昏迷的安闲捡回了家。 安闲一步一步融入这个世界,顺便拐到了一个暖被窝的媳妇。 安斯艾尔:等、等等!我们都是雌性!你不要过来! 安闲:……去TMD雌性! 阅读指南: ◆主攻,没有生子,CP:安闲x安斯艾尔,攻的内心戏比较多,基友说他像个受,而受像攻( ̄^ ̄) ◆安闲穿越到了一个有魔法的兽人大陆,在这个兽人世界里,雌性并不稀有和弱小,看的时候请不要带入其他兽人文设定,谢谢合作。 ◆作者君是个感情废,所以本文主要以剧情线为主,以及大概会有副CP 内容标签: 强强 异世大陆 复仇虐渣 搜索关键字:主角:安闲,安斯艾尔 ┃ 配角:苏城,墨蓝……很多人 ┃ 其它:主攻,兽人,非传统兽人文... www-ggshuji-com
1、本站提供了《兽人之都说了是套路》TXT格式电子书免费下载,直接点击即可下载,为保证下载速度和下载稳定性推荐使用迅雷下载。
2、本站在线阅读时有部分文字或小说出现乱码,是程序切割小说时导致,对下载小说不会出现这种问题。
3、如果您发现下载链接或者其他错误,可以用个留言、邮箱和站内信箱请告诉我们,我们会尽快处理!。
报告错误
4、txt格式的电子书体积小、不会中毒,绝大部分电脑和移动设备都支持txt格式阅读。如果您的需要用其他格式阅读,可以下载本站提供的格式转换工具进行转换。
5、本站提供的《兽人之都说了是套路》来自于网友上传分享,仅作为阅读交流,版权归作者或出版社所有。如作者、出版社认为本站行为侵权,请联系本站ggshuji_com$163.net($换成@) ,我们会立即删除。
1、《兽人之都说了是套路》至上传到现在,已被阅读10次,有0名网友觉得《兽人之都说了是套路》不错,有0名狗狗书籍会员收藏了《兽人之都说了是套路》。
2、《兽人之都说了是套路》由网友世纪史诗上传分享,本站作为存储平台。感谢世纪史诗的无私奉献,如果您也有觉得不错的小说,欢迎来狗狗书籍分享。
3、狗狗书籍是广受网友喜爱的小说电子书下载、阅读、分享、交流平台!意在提供绿色、免费、海量、便捷的阅读和下载服务。如果你觉得还不错,可以介绍给你身边的朋友。
1、分享赚金币活动、登陆可见!
2、通过分享小说、 上传小说、评论等都可以获得本站金币。本站金币用途广大,可以直接兑换,想边看小说边赚点话费、网费的童鞋赶紧走起!
[置顶]
管理员
对所有小伙伴说:
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
哦!
(于 2025-07-13)